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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让区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6-03-25 10:50:11



   

323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办主任李晓晔一行5人,来到让区法院督导检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组织召开了全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全省各试点法院院长或分管领导与会。我院李卓琳院长全程陪同。

上午9时,李晓晔主任一行同其他法院负责人在我院三楼观摩庭审。因该案是在我院辖区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民商事案件,故这次庭审由我院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进行公开审理。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都能够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地协助法官进行法庭调查并针对疑难问题进行询问,较好地体现出了人民陪审员在积极参与事实审,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作用。

 中午1230分,在我院7楼会议室召开了全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首先播放各试点法院在人民陪审试点工作中取得的视频经验材料,直观地展现了各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随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鸡冠区人民法院、绥棱县人民法院、龙江县人民法院参会代表,以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卓琳,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协会主任张忠国分别对各院的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做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并对《黑龙江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范(讨论稿)》提出建议或意见。

最后,李晓晔主任做了总结发言,李主任首先肯定了各试点法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各院的独特经验做法,建议相互借鉴,对下步工作部署。李主任主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改革方案和相关工作指导精神;二是做好最高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中期评估准备工作,对于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准备工作;三是试点法院的经验要在全国推广就要做好相关工作材料的报送。要加大工作力度,调整工作部署,通过完善管理机制,注重均衡参审,进一步促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做司法改革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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