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甸法庭是一个仅有着3名法官、6名审判辅助人员的乡村法庭。在法庭工作,他们每天大多接触的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审理的大多也是农民百姓的家长里短,因此,称他们为“乡村法官”名符其实。两年来,通过巡回法庭、便民站点、驻村调解室、移动法庭等联系点做案件审理、调解工作,他们几乎走遍了辖区的各个村屯,熟悉了各牧场、乡镇企业及村委会的相关领导,建立了自己的调解关系网络、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调解工作方法和心得。“乡村法官”冯玉环庭长这样说,这套调解方法无法用华丽的词藻来表述和形容,仅仅是简单的“四步借用”调解法,即一借法理、二借情理、三借群众、四借网络。
一借法理。他说,村民是最朴实无华的,很多时候村民们并不是“不讲理”,矛盾的发生很可能只是村民们不了解法律而已,只要向双方释明法律、用最简单易懂的语言告知其中的是非对错以及责任,一般的矛盾纠纷是可以轻易化解的,这就是“借法理”。二借情理。农村的居住生活环境决定了村民们也有自己的人情世故、乡里乡情,如果法官能将这些到了然于胸,则很容易洞察明悉矛盾双方各自的心理状态,准确的找到症结所在,这就是“借情理”。三借群众。此时,如果在加上亲朋好友的好言规劝,或是形成压力的舆论氛围,则更容易促进矛盾的进一步化解,这就是“借群众”。四借“网络”。借助由社区、街道、村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动调解网络来帮助村民切实解决诸如低保、养老等生产、生活方面最切身的实际问题。比如一次赡养费纠纷,一位老人将两个相互推诿的儿子告上法庭,要求给付赡养费用。而深藏在矛盾背后的原因,其实则是两个儿子也同样生活困难,没有固定来源。于是法官们在充分调解,帮助重拾亲情的基础上,又联系了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调解网络成员之一),为其帮助联系办理了老人及两个儿子的“低保”,借助大调解网络让老人获得了精神和物质上的双赢。这就是“借网络”。
多年来,喇嘛甸法庭就是靠着这“四步”调解法,调解了一起又一起的案件,从根本上为百姓解决了一道又一道的难题。翟某与武某均是喇嘛甸镇新华村民,两家互为邻居,一次,双方因为宅基地的问题发生争吵,二人互相撕扯并导致双方不同程度的受伤。为了从根本上化解两家的矛盾,庭长冯玉环决定“借法理”,将巡回法庭开到两人家中,向双方释明法律关系及双方的责任义务,借“远亲不如近邻”的情理向双方做思想工作,“借”双方的亲朋好友几句劝解的话语,最终,武某同意赔偿对方九百元并赔礼道歉,原本破裂的邻里关系在在场村民叫好的掌声中重归于好。这掌声中,当然也有乡村法官们的一份。在喇嘛甸法庭的审判实践中,像这样的案子实在太多,虽然涉及的法律关系不算复杂,但这并不影响展露喇嘛甸法庭这些朴实的乡村法官平实而又不失高超的审判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