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执行信息公开 -> 执行动态

逃逸多年存侥幸 拘留老赖显威力

  发布时间:2012-03-03 12:25:23


 “陈法官真好,为我的执行案件几经周折,费了不少力,看在眼里,疼在心上,送钱表感谢却被严厉拒绝,所以今天我必须亲自送一面锦旗,这样心里才踏实。”申请执行人杨某边说边拿着一面“彰显良知扶弱势、执法如山显神威”的锦旗来到了让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邢海东办公室。他说:“五年的案件在陈法官那三天就解决了,非常感谢让区法院,非常感谢高效执行、廉洁执行的陈法官!”

事情还要追溯到1988年,当年3月,申请执行人从杨某处购买三间砖房,房屋与被执行人杜某所有的两间房屋系连体房屋。2005年,这五间房屋涉及到动迁,因动迁登记为被告姓名,结果发放的动迁补偿款共计190035元(包括杨某的动迁款108824元)全部打入杜某的账户。20051214日双方共同到银行取款,杜某给付杨某88824元,并存入到杨某名下。后杨某再继续索要余款20000元,但遭到其无理拒绝,故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杜某返还20000元动迁款。20076月,法院判决杜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杨某动迁补偿款20000元。

20088月,杨某向该院申请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杜某采取到外地打工的方式逃避执行,当时办案法官采取多种方法寻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但是都无功而返。最后不得不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2012年春节,被执行人以为这么多年案件法院应该不会再来执行,应该不了了之,于是就从南方辞掉工作返回到大庆。31日,申请执行人杨某得到消息后,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执行,此案转由陈恒法官承办。申请的当日,陈法官就认真查阅案卷,向申请执行人详细的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仔细的分析案件几年未能执结的原因,并做出以找到被执行人并采取强制措施为主,以查询财产为辅的执行方案。2日,陈法官先后两次来到被执行人的住处,但是家里无人。3日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的时候,被执行人正好在家。鉴于其以前具有逃逸情节,陈法官将其带到法院,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并经请示领导后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见陈法官填写拘留决定书时,心存侥幸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其深知再不履行就要进看守所的后果,于是马上给家人打电话送款。案件款送到法院后,被执行人才松了一口气,并说:“让区法院执行太有力度了,这么多年还来执行,我服了。”收到案件款后,陈法官便立刻通知杨某来法院领取案件款。

五年的案件,三天就执结,这样的高效,让杨某不可思议,但当他接到领取案件款的通知时才相信这是真的。露出了灿烂笑容的杨某心存感激地拿着一面锦旗来到法院请求见邢局长,故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李海文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