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批准,由我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标的物(辽H BL832奥迪A4L小型汽车)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时间为12月2日上午10时00分至晚上10时00分,起拍价格为189400元。最后,在当日晚上10时23分,经过6次延时,19837人关注,199人设置提醒,6人经过33次竞拍,溢价率为17.95%,最终以223400元成交。成功的实现了龙江第一拍。
本次司法拍卖基于一起刑事案件,两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采取入室盗窃的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并购买该辆奥迪汽车,现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我院经批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该车。
网络司法拍卖作为新生事物,其主要优势在于:一是实现“零佣金”,促进标的物价格最优化,最大程度保证当事人的利益。二是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了竞拍机会,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杜绝司法腐败。
让区法院进行的本次司法拍卖是我省第一次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进行的成功拍卖(第一次竞拍属流拍),响应了周强院长执行规范化、信息化的号召。在法院工作与电子商务越发紧密结合的大趋势下,有了本次成功拍卖的经验,我院实现了拍卖方式多元化建设。我院在本省率先走出了这一步,有助于加快推进我省网络司法拍卖的进程。同时,这种公开透明也树立了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