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法院“四有措施”保障上诉案件正常运行
作者:李志彬 发布时间:2012-08-24 22:01:39
上诉案件复核制度是让胡路区法院为降低上诉、更审改判而推行的一项新制度,具体由审监庭负责。该庭做到四有:一有阅卷笔录,对原审争议焦点问题、上诉理由及诉求、复核中发现疑点问题等做好记录;二有调解提纲,对有调解希望的案件认真查找切入点,找出案件突破口,寻找调解切入点。三有复查报告,对复核中发现存有疑点的案件,认真制作复查报告。四有庭务会上集思广益。庭务会上全体人员毫不保留阐述自己的观点。如今,该制度正常运行。
责任编辑:付建国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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