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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法院特别防骗提示

发布时间:2012-10-10 14:08:32


    近段时间以来,本辖区内时常有人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行骗。为避免受骗,让胡路区法院特提醒广大市民注意:

    1、如果您成为法院已受理案件的被告或者被执行人,法院会向您送达加盖有受理法院公章的应诉通知书或者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可以电话方式通知您,但会明确告知受案法院的名称、案件承办法庭、承办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通知均是由法院工作人员直接给您打电话,而不会采用语音电话的方式。

    3、如果需要您交纳诉讼费、申请费或者执行款等费用,法院会向您开具书面交款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上载明指定的交款地点。如您需要转账交费,可将应交纳费用划入交款通知书上载明的账户或者承办法官告知的指定账户上。特别提醒的是,这个账户的开户单位一般为政府财政机关或者法院,而非个人或者其他单位账户。

责任编辑:付建国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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