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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法院立案调解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2-08-23 08:09:32


    自从2007年初,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就已经将调解理念引入到立案阶段,并以立案庭为具体落实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施行立案阶段的立案调解中心调解。实行繁简分流制度,规定每起民商事案件,实行先调解先“过滤”,促进业务能力强的法官集中精力攻克相对疑难案件,从而在整体上缩短结案时间,当事人无一反悔、无一申诉、无一上访,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该院立案调解经验在全国、全省、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上曾进行过介绍。

责任编辑:付建国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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