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互联网+”时代新浪潮 推进法院信息化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5-07-06 14:08:20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此次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的两项重点任务之一,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此次会议的精神,以《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为指导,以促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和法院管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强化需求导向,积极运用新兴技术,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信息化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是人民法院又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信息化已成为司法能力和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新的审判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按照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网上立案、办案、执行,实现了网上办公,实现了数据的实时统计、实时更新和互联互通,取得显著成就。但也要看到,人民法院信息化的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各地发展不平衡问题还比较突出,信息化建设还有很大空间。
面对“互联网+”的时代浪潮,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把中国法院建设成为“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
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要更加注重后勤保障。要进一步夯实并拓展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更大程度上提升业务应用支撑能力;着力提高信息化综合应用一体化水平;深化数据集中管理;建立质效型运维保障体系;探索监督管理新机制;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加快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将廉政建设贯穿始终。同时要着重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一与多样的关系、技术与业务的关系、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要更加有意识地将信息化建设服务于司法审判工作。要借助信息化更好地把握司法工作规律,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从纷繁复杂的海量司法数据中正确认识和把握审判规律,确保准确查明真相、正确适用法律,防范冤假错案;要借助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流程再造,实现全程留痕、实时监督,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中每个环节、每个节点、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监督制约;要借助信息化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依靠信息网络系统、诉讼服务平台,让信息化成为网上办公、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查询、网上申诉的重要载体,使法官办案更加方便、高效,当事人诉讼更加便利,让司法更加接近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新的互联网革命风起云涌,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日新月异。此次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是检查信息化建设情况、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的良好契机,相信通过现场演示、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等方式,将会进一步促进全国法院的信息化转型升级,为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科技保障。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