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法院强化执行内部监督提升案件质量
作者:邢海东 发布时间:2012-08-14 15:19:40
多年来,让胡路区法院强化执行内部监督,以此来达到提高执行质量的目标。为此,他们制定了交叉执行制度,规定凡是案件承办人严重违反执行流程或当事人提供执行线索不检查以及发现应当回避或有腐败嫌疑等情形的,一律交叉执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实行“月执月结月查评”制度,当月结案,当月报结,案件查评办当月对所结案件逐人、逐案查评,发现违反流程、超执限等问题,全院通报。并把查评情况和院里的目标管理考评挂钩,予以相应经济奖惩
责任编辑:付建国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