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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5-06-08 09:54:01


    一、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院内各科室、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应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登记。如有同时召开的会议按登记的顺序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院领导批准优先安排。办公室应尽量做好协调工作。

    二、全院同志要注意维护会议室的卫生,各庭、科、室、局、队用完后请自觉将椅子摆放整齐,将卫生打扫干净,并通知办公室进行检查。

    三、使用会议室时如有特殊设备要求,应事先提出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

    四、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准随便动用会议室内的各种设备,如有损坏根据情况照价赔偿。

    五、会议室原则上只限本院人员组织活动时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

    六、进会议室不准吸烟。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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