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一贯重视保障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早在2013年根据市中院转发的市律协关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有关问题和建议及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协关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意见后,我们就进行认真研究,院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就有关保障改善律师执业环境问题提出了意见。
近三年来,律师在我院参加庭审,代理各类案件数千件,对我院的执业环境感到满意,没有负面反映和投诉。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在多年的司法审判工作实践中,自觉贯彻落实《律师法》,为律师执业给予大力的支持,提供相关条件,在每年的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的意见时,都邀请了律师代表参加,在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我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认识到,正确处理律师和法院的关系对双方来说是双赢。律师通过他们的工作,也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审判工作的发展。可以说,让胡路区法院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除我们自身的努力外,也有广大律师的重要因素。
虽然律师在我院的执业环境是良好的,但是按照律师所希望和渴求可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待加以改进和提高,我们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加强。
一是要教育干警正确认识律师的职业特征、尊重律师,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关系。
在司法审判工作中,与法官打交道最多的除了当事人就是律师,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树立法院良好的形象,确保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法官的思想教育,树立法官和律师都是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律尊严的捍卫者,当事人权益的维护者的理念,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摆正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教育法官要理解律师为当事人尽责的精神,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坚决不能有任何的偏袒或歧视,充分尊重律师的辩护权利,把律师的辩护意见做为依法裁判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律师提供更良好更便利的执业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有关保障改善律师执业的要求,已经做到的要坚持,不够的方面迅速整改,抓好法律适用,抓好工作规范,抓好能力提升,抓好诉讼保障。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加强法官队伍的廉政建设,堵塞个别律师与法官不当接触的漏洞,使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廉洁。畅通沟通渠道,增进相应信任,多理解、少猜忌、多合作、少掣肘、多担责、少推诿、共同促进司法审判工作在提高审判质量,增强审判效率的轨道上快速前进。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的法院与律师间有效的沟通渠道。
法官与律师虽然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群体,但其恪守的宗旨、操守、职业道德与法律约束却是基本一致的。我们要与区司法局各律所建立正常沟通渠道,对法院有关立案审判等工作的改革及时向司法局及律所通报,便于律师随时掌握了解法院的改革措施,便于安排工作。对于律师在我院的执业情况,也要通过一定形式向司法行政机关反馈。让胡路区法院准备与区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在领导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征求社会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各界人士对法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邀请律师对我院的法律文书进行点评等形式和措施,促进我院审判工作的不断提高。
同时,也希望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律师的教育,提高律师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