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高某是朋友,两年前我借了3万元给高某。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款未果。我就强行用车挟持高某,用电线抽打高某的腿部,并用刀砍伤高某背部,强行拉走高某所有的摩托车作为抵债。事后我有些害怕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法官提醒:你的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致使高某受伤,也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你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高某拖欠你的债务,你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比如基层人民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实现债权,而不应以如此偏激的方法,采取暴力非法拘禁他人,触犯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