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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收礼金 彰显法官职业道德

——为民型道德讲堂序列报道

  发布时间:2012-07-06 13:53:28


    让胡路区法院有这么一位好同志,好法官,他把“公正正义、司法为民”作为自己职业准则,用秉公无私构筑正义大厦,用爱岗敬业撑起一片公平蓝天,并将爱民之心倾注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之中。他更加关注民生,不仅把人民群众法度之中的诉求办好,而且还对当事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也总是竭尽全力尽量满足,他就是张欣乐,中共预备党员。他的种种爱民措施深深地感动了当事人和单位同事,每年都收到很多锦旗与感谢信,并被当事人誉为“爱民为民的好法官”。他的感人故事不胜枚举,给我记忆最深的是一位年轻当事人找我写锦旗的故事,至今久久难忘。

    一起劳务纠纷案,险些偏激出命案

    张法官在年前主审过一起劳务纠纷案。原告郑某,其出身于贫困的农民家庭,且父母身体不佳。为此,懂事的他,22岁就踏上打工的道路。由于懂得驾驶技术, 2009年便被乘风庄一个承包商冯某相中,雇佣其运送乘风庄小区及悦园小区改造工程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年劳务费为10万元。他在运送建筑垃圾期间,想法设法把工作做得最好,甚至还从亲友处借钱帮被告干好工作。经过一年的辛苦,可冯某分文没有兑现当初约定。而其父亲身体也不如往日,急需用钱治病。无耐之下,他于去年年底将自己老板冯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劳务费10万元及逾期利息,并扬言通过法院如果仍无法解决,他将要和冯某同归于尽。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接到案件后,张法官热情地接待了原告,认真倾听其苦衷,并得知原告患有严重感冒时,帮其购买药品,温暖了原告的心。同时联系了被告冯某,对其进行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虽然被告冯某承认欠款事实,但是总想方设法进行推拖,请求法院给其宽延还款期限。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张法官感觉到被告之所以请求宽延,应是另有原因。他两次深入这两个小区工地,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到这两地工程还有半个月就要结束,而被告又是外地人,办案严谨细致的张法官马上意识到冯某拖延给付,可能是为了躲债。鉴于此种情况,张法官向原告释明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后果。看到张法官身体力行为自己办事,为自己想之所想,原告郑某感动泪流满面,表示将不再采取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并立即向法院申请了保全。

    清正廉洁助威信,真情感动当事人

    原告刘北星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后,张法官再次找到了被告所承包的乘风庄小区改造工作发包商,从发包商手里保全了10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并向被告进行释明。得知情况后,被告便立即与原告进行了联系,共同到法院协商解决。最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劳务费10万元,原告放弃其它诉讼请求。履行完毕后,按照被告的请求,法院当即作出了解除保全裁定,尽可能地减少对被告的负面影响。

    原告接到劳务费后,在无人情况下,郑某立即从中抽出千余元给张法官,并请求一起吃个饭,以此来表示感谢,结果被张法官拒绝,并说:“为你们办案,是我的职责所在,你们的钱是你们的,我只有花自己的钱才安心,我有自己的司法良知与职业操守”。可郑某心理久久不能平静,眼睛再次湿润起来,因为他深知是张法官救了自己,救了自己的父亲。在内心真诚感动下,他再次来到法院给其送钱答谢,但仍然被张法官婉言谢绝,满脑疑惑的郑某仍然不死心,便来到我们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咨询,因感动再次流泪,并把事情和盘托出。听后,说实在话,我内心很受触动,因为这是一个法官在谱写爱民为民的壮举,是拒收礼金,彰显法官职业道德的缩影。鉴于其请求,我建议其送上了一面 “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

    张欣乐同志虽然没有显赫的职位,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但是他耐心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如春风化雨,像对待亲人一样用心体会他们的感受。他为了审好每一件案子,埋头工作,默默奉献,不求名利,任劳任怨,他不愧为“爱民为民好法官”的称号。

责任编辑:付建国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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