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进作风法官群众面对面
让区法院建立了干警联系基层制度,每个庭、科、室联系一个基层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干警深入镇、村、街道、牧场、社区、了解民情、民俗、民生,了解百姓对法律的需求和意见,增长干警的社会阅历,拉进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消除群众对法官、法院的神秘感,提升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同时组织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与企业结成对子,成为联系点,为企业送法上门。不断完善司法服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努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突出服务保障石油石化企业、项目建设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端服务企业、城镇建设企业、商业金融企业、“六个重点”。对涉诉企业实施“四个不轻易”,即不轻易传唤拘留、逮捕企业负责人和技术岗位人员,不轻易查询、冻结、划拔企业资金,不轻易查封、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到企业办案,对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经院长审批。
2、在化解信访中做到亲民利民
我院一度是全市基层法院的信访大户,2010年,全院共有上访案件36件,其中历史遗留案件32件,进省进京访案件29件,面对大量的上访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除了经上级法院认定为无理访的案件外,其他上访案,有没有是因我们审判中有瑕疵引起的,有没有是因我们解释不到位,态度不好引起的。在反思中,我们召开党组会,对信访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决定举全院之力,打一场信访攻坚战。经过五年的努力,截止目前,共处理信访案件21起,现在还有15起,其中被上三级法院认定无理访的13起,对现有的案件,我们正在处理中。要保持全市法院处理信访先进院的荣誉,推进我院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3、让区法院建章立制破解信访难
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信访工作思路,狠抓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信访领导机制。对重要的突出的信访案件成立工作班子专门抓,真正列入领导工作日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专人承包的领导责任机制。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岗位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案件不同类型确定和落实相关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的接访责任。接访部门实行全天接访制,来访者系正在审理(执行)的案件当事人的,由庭长和承办人负责首次接访,二次则由主管院长亲自接访。建立院长值周制度,在立案大厅设立院长值周办公室,值周的院长要全天候接待申诉、信访当事人,及时发现信访苗头,及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4、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让区法院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专项活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三位一体”和上下联动责任制,积极探索构建“案前预防”、“案中排查”、“访后化解”的“三位一体”的涉诉信访矛盾化解长效机制。取得区委支持,充分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组织、思想等多种手段做好稳控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注重解决涉诉信访工作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认真总结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中的规律,制定了从信访风险评估、矛盾排除预警、案件化解责任、涉诉信访终结、评查巡查问责等覆盖涉诉信访全过程的一系列制度,全面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我院的信访工作出现了喜人的变化,一跃成为全市的先进院。
5、从严管理促规范
让胡路区法院面对繁重的司法审判任务,始终保持“求高、求新、求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着力追求司法公正,发扬大庆优良传统,全面推行从严管理。按照规范、便民的思想,我们把整个诉讼程序分解为立案、分案、排期、送达、保全、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申诉听证、卷宗装订、案件查评、归档等12个环节。设置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时,根据环节不同授予相应权限,各环节既通过节点相互联系又互相独立。软件系统中,立案法官只能操作“立案管理”事项,不能操作其他事项,其他法官又不能操作“立案管理”事项。分案法官和排期法官同样只能对所立案案件进行分案和排期,不能进行其他操作等等。这些措施旨在确保立审、立执和审执分离、避免“立黑案”、“审黑案”、“执黑案”现象。
6、让区法院成立司法辅助组和调解中心
针对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辅助行为时限长、不规范、监督难,一直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此,我们改革司法辅助模式,成立司法辅助组,将全院所有评估、拍卖、鉴定等辅助工作由原来的主审法官实施,改由司法辅助组统一实施,推动辅助工作更专业、更快捷、更方便。在原速裁庭的基础上,组建立案调解中心,设3个调解室。把立案调解作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双方当事人到庭当即调解。其他案件,在法院规定的调解日或案件开庭前随时到调解中心调解。调解中心成立5年结案4000余件,所结案无一反悔、无一申诉、无一上访,自觉履行率90%以上。
7、让区法院约束权力强化执行力
让区法院为防范滥用权力和不作为的现象,特别注重对重点审判岗位的法官进行监督,发现有滥用权力或不作为苗头的,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高风险的人不能在高风险的岗位上”。制定《惩处严重违纪干警若干规定》,对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劳动纪律、廉政纪律以及道德行为准则 的行为征罚标准进行细化,强化干警的执行力。建立目标管理考评和干警绩效考评制度,将考评内容通过打分的形式进行量化和评比。制定目标管理考评、卷宗质量查评、信访案件通报、流程落实通报、调研宣传通报、质量差错案件通报、上诉及再审通报、违法违纪通报等8项考评通报机制,实行日考核、周公示、月奖惩,半年初评,年终总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