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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17 08:21:36


    一、领导防火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消防条例、细则及法规。

    (二)推行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制度、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三)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火自觉性。

    (四)开展防火检查,督促隐患整改,促进完善消防设施。

    (五)负责督促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及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二、消防安全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时间,做好值班记录,严防偷盗、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厂房、室内外严禁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及超负荷用电。

    (三)对易燃、易爆物品严格管理,存放场所严禁出现明火,应有警示标志。

    (四)对岗位工人,定期举办防火培训,加强义务消防队演练。

    (五)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要做到“两懂”“三会”。即:懂消防知识、懂防火责任和日常管理。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级火灾。

    (六)在防火工作中,认真执行防火制度和奖惩制度。

    三、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有关法规。

    (二)根据季节性防火工作特点,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协调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

    (三)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当时整改不了的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采取安全措施。

    四、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的建筑面积,各部门使用性质,配备一定数量、不同种类的消防器材。

    (二)灭火器摆放位置明显,并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修、定人负责。消防设施齐全,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禁止它用。

    (三)消防设施有专人负责督促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和维修。

    五、火、电源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场所严禁明火,如需动火,必须逐级请示,批准后做好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二)严禁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及超负荷用电。

    (三)电器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程安装及使用,制订好防范措施。

    六、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范。

    (二)对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三)对积极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火灾、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一、本单位发生火灾,要及时上报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等候处理。

    二、协助公安消防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分析火灾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三、在检查工作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上报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

    四、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定安全负责人。

    五、对重大火灾隐患的调查报告、认定依据、审批材料、整改计划、验收报告等登记备案,报公安消防部门存档。

文章出处:大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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