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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官荣誉作保证 让百姓享受公正审判

——为民型道德讲堂序列报道

  发布时间:2012-11-05 14:46:53


    维护人民利益,为人民排忧解难,既是党和人民对法官的要求,也是审判事业的宗旨所在。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法官以“道德讲堂”活动为契机,时刻牢记司法为民这一宗旨,坚守法官职业道德,用法官荣誉作保证,让弱势群体享受法律的公正审判,彰显法律的人性关怀。

    让胡路区法院陈晓鹏法官在承办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是一位60多岁的山东农民,他唯一的儿子是来庆务工的农民工,在给一家大型超市装修过程中被电击死亡。全家祖孙三代五口人,全靠他儿子打工养活。时值新春佳节,本应合家团聚,却要白发人送黑发人,老人痛不欲生的到法院立案。等待尸检报告的过程中,老人觉得举目无亲,无依无靠,不安的情绪让他带着儿媳到市政府去下跪求援。

    陈晓鹏同志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得知此事后,立即将案件从立案庭取回,并第一时间到公安局、安监局调取该案的相关材料,了解案情后,马上去见了这位痛失儿子的老人。陈法官紧挨着他坐下,细细的打量着他,斑白的头发,沧桑的脸颊,心里突然有了一种说不出的酸楚。他稍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心情,说:“大爷,我是审这个案子的法官……”,还没等陈法官说下去,大爷就用他那双粗糙有力的大手一把抓住了陈法官,泪水夺眶而出,他说:“我就这么一个儿子,这么一个儿子啊!他的孩子才五岁!要是能替,我都愿意替他去啊”。老人哽咽了一阵,接着跟陈法官说:“孩子,我不是告你,更不是告法院,我谁也不认识,只能到市政府那下跪啊”,陈法官说:“大爷,请您也信任我,我用法官的荣誉保证,一定会给您一份公正”。

    告别老人后,陈法官又马上与被告单位的法律顾问联系,把老人困难的处境告诉他们,希望被告能积极的处理此次事故。案件如期开庭,庭审过程异常激烈,两位被告寸步不让,把责任都推给对方。老人没有律师,很多证据自己也说不明白,急的不知道怎么办好,陈法官就帮他一份份的梳理,一点点的释明。开始时,被告只同意给几万元,双方的要求相差十几万。陈法官就和被告的代理人单独谈,告诉他们,这是一条生命啊,还上有老,下有小,希望他们能多支付一些赔偿款。经过反复的努力,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二被告赔偿原告27万元,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天下午,27万元的现金就摆在了老人的面前。老人看着这一摞摞的现金,没有伸手去拿,他一定是想起了在殡仪馆停放了90天的儿子,知道这回终于可以把他安葬了,终于可以带他回家了。老人来到陈法官面前,一边下跪一边说:“孩子,我谢谢你了”。陈法官赶紧扶住了他,说:“大爷,这是我应该做的”。这一跪永远定格在了陈法官的记忆中,时时提醒他,自己是人民的法官,不能辜负百姓的信任。

责任编辑:付建国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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