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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政治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4-08-16 11:01:26


    为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激发全院干警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指示精神和市中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

    第二条  政治学习每两周组织一次,周五下午组织全院干警学习。

    第三条  政治学习以听讲方式为主,兼采到先进单位、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邀请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邀请市中院政治部领导来院讲课、组织干警对时事政治进行讨论等方式。

    第四条  政治学习内容

    (一)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学习党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

    (三)学习国内外影响重大的时事政治事件,结合我国国情,通过学习统一思想;

    (四)传达院党组下发的文件,正确领会文件精神,布置落实措施;

    (五)进行作风建设学习,深入持久的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

    (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干警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增强事业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七)增强廉政教育,严肃职业纪律,强化廉政意识,增强干警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廉洁奉公,确保司法公正;

    (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院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风貌,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提倡积极向上的正气;

    (九)强化形象教育,规范干警举止言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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