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申请执行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督促执行法官高效快速执结案件,我院执行局建立了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制度。经过两年的实践摸索,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制度日臻成熟、完善,为我院执行案件高质量、快速度执结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将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制度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也期待上级人民院不吝指教,以实现该项制度更加完善。
一、联系会定期召开。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制度每月25日定期召开,遇有法定节假日或周末顺延。联系会召开前十五日,执行局内勤负责在法院立案大厅和执行局大厅张贴召开申请人联系会的公告,公告上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本次会议督办领导、拟参会的执行法官等信息,并且注明欢迎申请执行人积极参加。
二、联系会上听取执行法官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申请执行人联系会上,每名执行法官都要做工作进展汇报。汇报分为两部分,一是上月申请执行人联系会议上确定的督办案件,包括执行总体情况、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询、控制情况、案件未执结的,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二是本次联系会上确定的重点疑难案件的执行情况,包括案件的难点、拟采取的执行措施等。
三、联系会上申请执行人可以询问执行法官。由于执行法官每天都需要外出执行,在办公室的时间比较少,自然和申请执行人联系比较少,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制度恰恰硬性规定了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的会面。在会议上,在执行法官汇报案件进展情况之外,申请执行执行人可以就执行措施、执行异议、追加被执行人等不明白的地方询问执行法官,执行法官要做到有问必答、耐心解惑释疑。
四、与申请执行人联系会相辅相成、建立执行法官工作日志。
为了更好的将申请执行人联系会落实到实处,保质保量的完成联系会上确定的重点督办案件,执行局又建立了执行法官工作日志制度。要求每名执行法官建立自己的工作日志,内容包括每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财产状况、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如冻结工资收入、查封房屋产权、查封车辆、控制股票、股份、基金债券等等)、下一步拟采取措施等。执行工作日志全面记载了每起案件的执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底,也便于申请执行人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