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甸法庭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部,是让胡路法院唯一的农村法庭。所受理案件的绝大部分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个名副其实的“三农”法庭。多年来,喇嘛甸法庭因地制宜、因人制宜,走下法台、贴近民心,以公心定案、以诚心化难、以热心解困、以耐心促和,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当地农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走出了一条符合本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符合“三农”法院发展的特色之路。
一、巡回办案,就地解决矛盾纠纷
喇嘛甸法庭充分发挥与镇村屯、企业的地缘优势,在多个地点设立了巡回站点和便民服务点,对赡养关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简单债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简单案件,或较为典型、在当地居民中有一定影响的案件,改变“坐堂问案”的方式,在当事人家中、庭院、田间地头进行不拘时间、地点和形式的巡回式审判,邀请亲属、朋友、邻居参加旁听。针对涉农案件的季节性特点,喇嘛甸法庭为避开农民春耕农忙时段,开设了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利用农民空闲时间进行诉讼活动;对偏远地区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设了移动法庭,自带手提电脑、打印机等小型办公设备,将法庭开到农民家中、炕头,最大限度地方便当地百姓的诉讼。
2012年4月,在一家农民院落中,巡回法庭内再次响起法槌声。翟某与武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正在这里开庭审理,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举证质证,所有程序正在严肃、有序进行。翟某与武某均是喇嘛甸镇新华村民,两家互为邻居,武某家准备建新房,双方因为宅基地的问题发生了矛盾并最终升级到“武斗”,导致翟某夫妇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考虑到两家多年的相邻关系,法官孙朝阳将法庭开在了武某的家中,双方的亲友都闻讯赶来旁听,庭审中除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外,还听取了旁听人员的相关陈述。在满是亲朋好友及村民旁听的庭审现场,亲朋好友少不了几句劝解的话语,双方顿时便少了几分对立情绪,面对法官的释法说理、在场亲朋的“笑语”说和,武某最终同意赔偿翟某夫妇九百元,并向其赔礼道歉,原本破裂的邻里关系终于重归于好。此案经喇嘛甸法庭独具特色的巡回式审判完美结案,不仅从根本上有效化解了相邻矛盾,还起到了审结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在当地村民中赢得了一片赞誉之声。
二、联动办案,合力齐心助推调解
喇嘛甸法庭始终坚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将调解全程贯彻于审判工作之中,形成了以辖区乡镇党委、政府为有力依靠,以法庭为主导,社区、村屯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动的“多元化调解”模式,拓展了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在处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时,喇嘛甸法庭积极与镇党委、政府、村屯委员会取得联系,了解案件详情、寻求深层次矛盾根源,争取各方力量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2012年的元宵节,喇嘛甸人民法庭来了一位步履蹒跚、神情忧伤的古稀老人,要求起诉两个不孝儿子给付赡养费。老人刘某67岁,家住喇嘛甸镇,无自理能力、无生活来源,老伴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因为家庭琐事,老人从大儿子(萨尔图)家里搬出,准备到家在喇嘛甸镇的二儿子家生活,但二儿子也不愿意和老人一起生活,在这个万家团圆的日子二儿子将老人撵出家门。了解情况后,法官程宇并没有对此案简单的“一步到庭”、“一判了之”。他首先与老人的两个儿子取得电话联系,并且邀请到两个儿子所在地的社区主任、村委会主任,约定时间统一到老人的现有住处进行就地开庭审理,并做足了调解工作。经过沟通,法官了解到老人的两个儿子家庭条件也都特别困难,在对老人的两个儿子说服教育、让他们知晓子女对有父母法定赡养义务的同时,针对老人及其二儿子的特殊情况,法官程宇通过村委会主任向镇政府提出申请,将老人及其二儿子列为困难帮扶对象,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仅仅五天,老人不但收到了两个儿子真心实意送来的共计300元的赡养费和喇嘛甸法庭全体干警的捐助,而且还拿到了镇政府为其申请的困难补助。在村委会、镇政府及喇嘛甸法庭的合力调解下,此案不但以调解圆满结案,还帮助老人重拾了破碎的亲情。
三、能动办案,积极延伸审判职能
喇嘛甸法庭地处乡镇、牧场,服务主要是农村居民和乡村企业,审理好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案件,推动新农村建设是人民法庭的重要工作。喇嘛甸法庭以此为出发点,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司法服务的触角,通过让胡路区法院“逢五进站”的工作制度,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农民群众,了解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奶农的饲养情况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奶农或企业解决法律方面的难题,为其提供司法帮助。
2012年4月,喇嘛甸法庭庭长冯玉环在便民服务点现场办公时,奶农梁某等十几人情绪激动来到这里,要求收奶户立即支付拖欠了数月之久的奶资款。此事涉及奶农人数达30人,人数众多,如果处理不当,不但会影响奶农今后的生产生活,还极有可能引发群访事件。而实际上,梁某等人提供的证据并没有奶资款拖欠人的签名,无法证实拖欠奶资款的事实。庭长冯玉环庭长经过详细问询事情经过,并对其提供的送奶明细款项进行统计,当即决定进行开通“绿色通道”,在简单整理了诉讼材料后,于当天下午前往拖欠奶资款人张某的住处送达,并当场向其详细核对了梁某等十人提供的拖欠奶资款明细,张某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认可了拖欠事实。随后,经过庭长冯玉环的努力调解,双方达成了张某给付30户奶农共计14万余元奶资款的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一批争议大、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使案件在诉前即得以妥善解决。这只是喇嘛甸法庭能动司法工作的一个缩影,仅2012年上半年,喇嘛甸法庭就走访了辖区企业5家,为辖区居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组织送法下乡进行法律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多年来,喇嘛甸法庭始终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通过巡回办案、联动办案、能动办案,方便了农民群众的诉讼、减轻了诉累、缩短了办案周期,在当地农村群众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真正成为了当地百姓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