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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车使用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4-06-13 14:49:55


    1、严禁擅自使用警车办理私人事务;

    2、严禁非指定人员驾驶警车;

    3、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警车或驾驶警车肇事逃逸;

    4、严禁挪用、套用或者伪造、变造警车牌证;

    5、严禁将警车借予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6、严禁非因执行公务而将警车停放在旅游景点、餐饮娱乐场所;

    7、严禁非因紧急公务而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或者不遵守交通管理秩序;

    8、严禁牌证不全(不符)警车上路;

    9、严禁在驾驶警车时吸烟、拨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编辑: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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