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欠条名有误 险些一场空

  发布时间:2012-06-01 09:52:04


靳贵财是大庆市让胡路区某村村民,通过朋友认识了喇嘛甸镇四新村村民李才。某日,李才找到靳贵财,向其借款15000元称要做生意,三天后归还,靳贵财碍于朋友的面子表示了同意,李才当场也签下了一张欠条。几个月过去了,靳贵财却再也找不到李才的踪影。靳贵财这才如梦初醒,拿着欠条起诉到了法院,索要欠款15000元和利息1000元。

庭审中,被告李才并未到场法官向其询问被告李才的情况,靳贵财仅知道李才家在四新,李才的年龄、工作等其他信息一概不知。举证时,法官更是发现,欠条中本应写成“靳贵财”却被写成了“靳贵才”,但幸运的是,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欠条中的名字虽与实际不一致,但欠条在靳贵财手中,且“靳贵才”与“靳贵财”系同音,结合原告本人陈述的相关事实,可以认定系当时书写笔误,原、被告之间的债务真实存在。由于欠条中并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故原告有权随时要求被告还款,但欠条中对利息亦无约定,故只能视为无息借款,不能支持原告1000元利息的主张。故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决李才于判决书生效起十日内还款。但此时李才早已无影无踪,很可能会给靳贵财下一步向法院申请执行带来一定的麻烦。

法官提示:民间借贷要慎重。在亲朋好友向你提出借款要求时,双方应有明确的书面协议,写明借款人与提供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金额、还款时间、利息及违约事项。在借款行为发生之前,最好弄清楚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及其还款能力。如果做到上述要求,一旦出现拖延还款或无法找到欠款人下落的,在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就可以适当避免因信息不足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章出处:让区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