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让诉讼更加“人性化”
调解强调当事人的积极参与,通过当事人自愿协商而不是法官依法裁判来解决纠纷,整个诉讼过程当事人都非常清楚,容易理解和接受。
调解可以有效降低诉讼的对抗性
调解强调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协商和妥协,促进当事人之间互谅互让和友好合作。大降低和弱化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调解更符合诉讼效益的要求
调解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的特点,调解方式灵活,能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也能节约司法资源。
调解结案更符合“司法公正”的实质要求
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纠纷的真像和他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自愿选择的处理结果应当说是最符合他们的利益需求的,也最接近当事人追求的实体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