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在司法实践中,自觉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以建设一流班子,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实践,锐意争先创优,全院工作呈现出素质过硬,司法公正、效率提高、管理规范、服务优质、全面发展的时代特色。在全市10个基层法院目标考评中,连续八年名列第一,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文明法院标兵”、“黑龙江省政法系统为经济建设服务标兵”、“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市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省委政法委、大庆市中院、让胡路区委先后做出“向让胡路区法院学习的决定”。短短几年间,让胡路区法院从普普通通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基层法院到现在倍受人们赞誉和上级表彰,迈入全国法院系统的第一方阵。让胡路区法院经历了在困难中起步的艰苦岁月,谱写了在奋进中发展的动人乐章,创造了在拼搏中腾飞的历史辉煌。
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坚持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司法为民”更切实际。
提升便民服务,程序繁变简。针对群众反映,立案厅狭小、拥挤、程序繁琐的问题,在办公条件拥挤的情况下,新建了1000平方米的立案大厅,开通了立案绿色通道,实行集咨询、诉状打印、复印、立案分案、排期、送达、保全、收费、信访听证于一体的一条龙立案方式,立一起普通案件只需20分钟,并且所有案件均做到了当日立案、当日排期、当日确定主审法官、当日送达开庭传票,并向当事人送达保全提示、申请调取证据提示,诉讼风险提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反映,过去立案各屋乱“窜”,现在只要在立案庭站一站,各种手续全办完,只等开庭来答辩。对于申请保全的案件做到当天申请当天保全,为后期执行奠定了基础。
实现案结事了,时间长变短。任何一个当事人都想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案结事了,马拉松式的诉讼对当事人无疑是一种精神折磨,为了应对群众的这一需求,让胡路区法院在扩大庭前调解“面”的基础上,以“点”求突破,明确规定对六类案件加大立案调解力度,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规定》、《立案调解中心运行规则》和《立案疏导制度》等指导性文件,把释法析理司法调解贯穿审判工作始终,建立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企业协助调解的调解联动机制。仅三年来,通过法院配合行政调解,企业调解,就妥善处理各类纠纷500余起,通过加强诉讼外调解,近两年受案数呈现了下降趋势,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为了推进调解工作加大调解力度,该院成立了立案调解中心,对所有民商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优先进行立案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达成协议,从立案到签发裁判文书仅需30分钟。五年来,有7000余起案件在立案调解中心结案,且无一反悔、无一申诉、无一上访,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立案调解经验在全国法院立案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介绍。
推行司法救助,诉讼难变易。五年来,该院为弱势群体指定援助律师132人次,和其它人一样,享有应有的司法权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224万元,避免了没钱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为解决贫困当事人的生活困难,这个法院还专门成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干警每人每月捐50元目标奖,五年来累计达到24.5万无,对判决利益不能实现且生活确有困难亟须帮助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予以必要的司法救助。同时为特困群众申请司法救济金280万元,共救助困难当事人127人,一些受助的当事人感慨的表示:自古以来打官司就得花钱,天经地义,但法院不但不收钱还帮我们解决生活困难,我们一辈子都会记着让胡路法院的好处。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解决实际问题,让司法能力更大提升。
“大动作”。多年沿袭的审判工作程序缺乏科学的规范,随意性大、人为因素过多,已不适应新形势司法审判工作的需要。为此,让胡路区法院审时度势,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论证、结合实际、大胆改革案件流程,从规范化入手,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这个法院根据辖区实际,将三个派出法庭的立案权由立案庭统一实施,从而统一了立案标准,严把了立案关口,避免了立案不及时、当立不立的现象。大流程突出了规范化的主题,为使流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他们投资建成了案件审判流程运行操作系统,通过联网实现了派出法庭和院内审判流程的同步和统一,从而提高了派出法庭审判的科技含量,方便了监督,克服了随意性的问题。针对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辅助行为时限长、监督难、进度慢,容易导致不廉洁问题的实际,大流程彻底改革了司法辅助模式,成立司法辅助组,将全院所有评估、拍卖、鉴定等辅助工作由原来的主审法官实施改为由司法辅助组统一实施,实行审辅分离,使辅助工作更具客观性、真实性,为案件质量奠定了基础。改革前,一起鉴定要拖很长时间,案件不能及时结案,现在只需半个月时间,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限。辅助工作更加专业、更加快捷,更加方便。案件流程改革带来两个显著变化;一是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占全市法院系统十分之一的人员审结全市四分之一的案件,人均办案超过200件,全省第一,调解率85%以上,综合结案率95%以上。二是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上诉率在5%以下,重审改判率在0.8%以下,审限内结案达100%,执行案件结案率97.36%,执行到位率85%。案件流程改革经验受到最高院的肯定,并在2007年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进行了介绍。
“大亮点”。结合实际,这个法院不断深化内部执行机制,科学配制执行资源,多措并举,有效解决了执行不规范、违法执行和执行不廉等问题。分权执行,让执行更公正。该院率先在全省推行执行分权改革,从分离权力入手,改革执行机制,形成分权制衡的执行格局,把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别行使,在执行局内部成立了五个执行组,负责本组案件的实施和他组案件的裁决及执行异议的审查,实行执行交叉裁决和交叉实施,既避免了因专司裁决权或实施权导致的权力滥用,又合理配置了执行资源。实行执辅分离。成立财产查询组实行集约式查询,将执行辅助工作分离,由司法辅助组统一实施,防止了串通舞弊行为。实行收放分离。该院规定执行款物由后勤统一保管,执行员接收款物后必须当日入帐,发放执行款物须经局长批准,由内勤和案件承办人共同发放,防止承办人向当事人索要好处,抽取回扣。强化监督,让执行更“阳光”,实行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制度,每月25日下午召开,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主持,全局干警和申请执行人参加,执行联系会制度揭开了执行工作的神秘面纱,实现了申请执行人对法官的面对面监督和院领导对执行干警的当场监督。
“大变化”。让胡路区法院曾一度是信访大户,倍受信访困扰,院长董玉武2003年就任院长之初,摆在面前的是63起上访积案,其中8起进京访,19起进省访,市级挂号的36起。为彻底扭转信访被动局面,董玉武在全院大会上掷地有声地表示要解放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信访,举全院之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从最难案件入手,坚决打好信访翻身仗。对既有信访案件,他们一件一件研究,一件一件解决,一件一件平息,院长董玉武亲自包一起困难医疗事故上访34年的历史积案,有了领导的重视,有了真抓实干的作风,他们不怕吃尽千辛万苦,不怕说尽千言万语,于是上访34年积案最终调解结案。一起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几乎酿下割下死者人头进京上访的案件以调解结案。63起上访积案最后都以调解结案。董玉武院长深有感触地说,只要我们工作到位,信访问题总会解决,有些信访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是因为后任不理前任之事,说到底,还是工作没做到家。“再冰冷的石头也有捂热的时候”,成为他处理信访案件的“名言”。从2005年以来的五年间,受理案件五万余件,涉及当事人六万余人,未发生一起越级有理到省进京访,奥运会、国庆期间实现了零上访,信访工作经验先后多次被市中院、市政法委、省高院、省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原最高院肖扬院长在《人民日报情况汇编》第1441期做出批示:应总结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三年无越级有理访的经验,并予以推广。
坚持从严治院,坚持真抓实管,让司法管理更加规范。
成立机制,突出落实主体。成立独立运行的案件流程管理办公室,每天不定期地通过现场检查和网络监督,检查审判人员对流程的落实情况,根据现场检查出和网络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将大到不按期开庭,不遵守审判纪律、小到着装不规范,法言法语运用不正确等问题点名道姓地通报全院,发现的重大问题可直接向院领导汇报。监督落实重点一是加强立案环节监督。二是加强庭审环节监督。三是加强案件制限审限监督。四是加强重点诉讼活动监督。
明确责任,突出齐抓共管。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调研室等综合部门分工明确,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对各部门在抓落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每周四部门召开一次碰头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分析情况,提出工作要点,推动司法管理的工作的深入开展。
领导重视,突出推进力度。实行院长值周,在立案大厅设立院长值周室,每周二由院长值周,其余四天各由一名副院长值周,每周五下午召开院长办公会,副院长汇报本周工作,院长提出下周工作要求,对本周发现的重点问题,以“院长督办要点”和“院长督办单”的形式下发到责任人手中,在要求的时限内限时整改。
2011年,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全院干警无不欢欣鼓舞,倍感振奋。时任院长董玉武及党组一班人在无比欣慰的同时,却感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荣誉只能说明过去,未来更加任重道远。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决心以“全国模范法院”这一崇高的荣誉为动力,在李卓琳院长为首的新一届班子带领导下将会做出更加无愧于这一神圣称号的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