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一位当事人赵利来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向该院立案法官表示感谢,并感慨地说:“法院的办事效率真是高,没让我花一分诉讼费,才一天的功夫就将债务人欠我六年的钱要了回来。”
8月26日,一位70多岁的老人赵利(化名)来到让胡路区法院要求立案,要起诉债务人纪明理(化名)给付借款40000元及六年的利息。经过立案人员的初步审查,发现这起民间借贷案件案情比较简单,涉案金额不大,考虑到原告年龄较大,住在偏远牧场,前往法院诉讼非常不便,该院立案法官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纠纷。于是,立案法官李金霞多次给债务人纪明理打电话,想帮其沟通与协调,但电话都没有打通。后经过多方探听,从债务人纪明理亲友那里打听其联系方式,才联系上了债务人纪明理。
起初,法官与债务人纪明理的沟通并不理想,也并不顺畅。几次电话沟通,债务人纪明理要么拒接电话,要么拒不承认欠款的事实。法官在与其聊天的过程中将老人赵利持有的欠条及这六年来每年要债录音资料的事实告诉纪明理,并向其阐明法律利害关系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债务人纪明理在事实与法律面前低头,主动联系了老人赵利,并向其当面道歉。得到债务人李明理真诚的道歉后,老人赵利也谅解了债务人李明理,并主动放弃了追究借款利息的诉求。随后,债务人纪明理一次性支付给老人赵利欠款本金40000元。
该案通过电话成功地诉前调解化解纠纷,既免除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又高效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纠纷;既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诉讼资源,这让当事人赵利受益匪浅,故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多种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努力为辖区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和谐司法环境。截止至8月中旬,该院今年诉前调解纠纷319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高达100多万元,且无一起因调解结案而再次进入诉讼程序,从而有效地缓解了当前案多人少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