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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要做到真陪善审

  发布时间:2012-05-01 08:51:20


    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具有较高的公信度,易于钝化矛盾,并在社会矛盾化解中扮演着独特的优势,因此做好陪审工作对于人民陪审员自身和法院审判工作来说,意义都是重大而深远,而其中真陪善审对于人民陪审制度的真正落实具有绝对重要意义,对于推动陪审工作进程同样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此必须要真陪善审,防止人民陪审流于形式化、表面化、肤浅化。

   真陪是相对于“假陪”而言的。形式意义上的陪,往往表现在“陪而不审,审而不合(参加合议庭),合而不议,议而不决”,国家从法律制度层面设计和保障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初衷,绝不是让人民陪审员做司法审判程序中的花架子,当“摆设、陪衬”,而是要他们实实在在地参与到整个司法审判工作中去。因此,在审判工作权流程中如何参与,做到真陪、真审、真议、真决,是一名人民陪审员首先应该思考的问题。作为人民陪审员,只有从内心深处认识到陪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在行动上全身心投入,历练出真才实干,才能在陪审工作中被法官重视,被当事人认同。因此,人民陪审员要尽快从法律的门外汉,变为熟悉法律实体和业内人士,这是人民陪审员实现真陪、真审、真议、真决的关键。

    善审就是要擅长在审理过程中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首先要把握好陪审工作的技巧。在合议庭审理工作中,人民陪审员具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同等权利的实现必须有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公平、公正地处理矛盾,合理合法的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此,人民陪审员与法官需要有协同一致的审理思路和必要的分工协作,应该发挥好沟通联系当事人与法官良性互动,并且在庭审中要协同配合,思考问题要独立而不盲从,案件审理要帮忙而不是添乱。人民陪审员在庭内、庭外协理审理工作中,围绕庭审进展情况,做好有关当事人的疏导沟通工作,及早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并加以引导等。

    作为一名好的人民陪审员,还应该在每次庭审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于更好的做好陪审工作。让胡路区法院在陪审管理中加大了对人民陪审员的真陪善审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实行普通程序案案陪审制(法律规定的例外),效果较好,推动了辖区社会和谐发展,并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付建国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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