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公正司法和司法公开方面的职能作用,让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等独特的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得到充分运用,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针对一些社会重点关注的案件、矛盾争议特别大的案件、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借助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具有较高社会威信等独特优势,积极组织全院3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在审判过程中增强审理公信度与透明度,提升其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全力撮合案件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同时,该院还针对年均审结民商事案件6000件左右,而从事民商事审判法官只有40人左右的现状,该院积极把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职能作为解决审判力量不足的有力措施。该院规定审理民商事案件的法庭(包括派出法庭),凡是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否则其所在庭科不能参与评选先进,庭里所在干警也不能参与年底评优的惩罚措施。此举措有效缓解了案件多、审判员少的实际困难,同时也激活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目前,全院30名人民陪审员,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有了显著增强,每名陪审员都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庭审。2011年,全院共审结民商事6443件,其中使用普通程序审理1611件,陪审员全部参与这1611起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陪审率达100%。通过陪审,有力地促进了阳光审判,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案件调解率高达79.4%,强有力地推动辖区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