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让胡路法院召开“基层基础建设年”专题工作会议,全面传达市法院印发的《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重点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卓琳结合我我院具体工作实际,明确了当前和全年的重点任务,强调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活动实施的具体方案,确保该项活动扎实开展、有效推进。
一是立即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院党组与各庭科室长会议,专题学习市中院下发的《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重点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卓琳任组长的“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庭科室长任成员。小组在政工科设立活动办公室,由政工科科长张丽娟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组、政工科、调研组等部门协调配合负责活动的组织、督导及信息宣传工作。
二是迅速出台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中院文件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对活动内容进行项目分解及责任细化,共分解出五大项和二十小项具体工作任务,并逐一落实牵头部门、协助部门,确保各阶段、各项任务目标明确,有效、全面落实。
三是加大跟踪检查和督导力度。严格按照活动步骤及安排,要求各牵头部门定期上交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及汇报,将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牵头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情况进行全院通报。同时,整个活动的开展情况还要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与评先选优挂钩。
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和法治宣传。要注重总结经验,做好活动信息反馈与交流;要采取专题调研、自纠自查、座谈交流、编发信息简报等形式,推广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活动的有效发展;要继续加强新闻宣传,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展示活动成效,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