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让胡路法院民事审判法庭加装了投影仪及VGA视频矩阵设备,在法庭显著位置安装液晶显示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通过显示器可以实时查看庭审记录实况,通过实物投影仪可以同时查看证据,减少庭审记录“误差”,提高庭审效率。这是让胡路法院“科技强院”,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让胡路法院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审判法庭的硬件设施,实现了立案、庭审、审判管理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全面信息化,促进了审判活动的进一步公开、实现了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
装备更先进 打造科技法院
物质装备是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便捷、高效开展的基础保障。近年来,让胡路法院不断强化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了法院各项硬件设施。
庭审数字化。全院42个审判庭均为科技法庭,配备影音同步设备,开庭时由书记员启用设备,与中央服务器同步,可实现所有庭审录像信息实时刻录(可长期保存)。其中,刑事审判大法庭,配备包括审判席、公诉人、旁听席、被告人席、羁押室5个方位多个摄像头;配备实物投影仪及VGA视频矩阵设备,实现审判席、书记员席及当事人席三个屏幕同步显示笔录或证据材料,法官及诉讼当事人对书记员的记录如有异议,可随时提出便于及时修改与补正;每个法庭配备一台扫描仪,一个联网报警按钮,便于应对法庭内外的突发性事件;每层审判区配备2台以上高速打印机并安装电子签章系统。法庭之外,院长、庭长及其他有权限人员,可以在办公室通过数字法庭系统直接查看相关庭审实况及回放视频。在举办“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等公开活动时,数字化庭审还可与一楼大厅屏幕连接,对外实时播放庭审画面。
办公现代化。计算机配备标准达到人手一台,每个业务庭科室配备一台电脑连接外网。办公网络从最初仅有的局域网发展到多套并列运行系统,即,审判业务管理系统、数字法庭系统、即时通讯系统(内网)、多媒体会议室系统(审委会会议室、大会议室、新闻发布中心)、档案管理查询系统、人事管理系统(三级联网)及法院互联网站。在硬件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让胡路法院逐步实现了无纸化办公,除涉秘和重要文件外,院内的通知、信息简报均通过法院内网起草、流转和发布,各种裁判文书在电脑上起草、修改、审核,并以电子版存档。目前,让胡路法院的所有卷宗及其他文件、档案等实现了100%扫描归档,方便查阅相关材料,极大地节约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审判更透明 打造阳光法院
信息化建设带给让胡路法院的不仅是各项硬件设施科技含量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加速了审判工作的进一步公开透明,成为司法公开工作的助推器。
审判公开化。数字化法庭设备,为当事人在庭审举证时提供“阳光”展示平台,双方可以通过多媒体对所举证据进行直观展示,旁听人员可通过法庭正中央的屏幕观看原、被告提供的所有证据。影音同步监控(刻录)功能,实现庭审全程录像及对外直播、点播,有利于加强庭审观摩与监督,确保庭审全程有据可查。在院外门口安装超大电子显示屏,每日更新近期开庭信息;开通让胡路法院互联网站及腾讯官方认证微博,方便公众拓展了解法院各项工作,在网站设置“民意沟通”栏目接受并及时回复当事人相关问询。以让胡路法院网为载体,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积极借助外力,配合本地电视台录制《今日说法》等法制宣传类节目,对典型案件进行现场庭审录播,联合国家级、省市级网络媒体对法院各项工作进行正面宣传,让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工作,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巡回便捷化。几年来,让胡路法院对派出法庭的信息化建设与法院同步规划,通过不断改造与完善,让胡路法院三个派出法庭实现了数字化庭审,与院内各系统实时统一。通过增加装备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方式,配发了便携笔记本电脑、小型打印机及可移动式电子签章等,真正实现就地开庭、就地审结、就地送达法律文书。乘风法庭还配备了巡回审判车,车内设有一个小型审判法庭,便于更好地开展庭审及调解工作,为辖区群众大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巡回法庭办案效率。
工作更高效 打造质优法院
信息化建设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管理,为审判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平台,促进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
审判管理自动化。依托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审判管理办公室可以实现对案件的全程跟踪,监督各类案件审理、执行进展情况,原来需要人工统计的报表,现在只需轻点几下,收结案件数、结案率、调解率等质效指标数据立即动态展现,方便审判管理人员的质效分析和态势评估,及时做出决策参考。办案人员通过软件也可以直观地了解到自己的审判质效及排名,如有案件临近审限,系统也可自动提醒,督促办案人加快办案进度,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窗口服务规范化。每起案件均由系统随机分案(仅在必要时由分管院长指定分案),避免人为因素干扰。信访接待室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来访接待均在此进行,保证了信访接待的工作秩序。监控系统便于院领导和监督部门对审判区工作人员的活动进行实时监控,敦促干警自觉规范接待言行仪表及工作作风,促使干警改善司法作风,提升法院司法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