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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法院四项措施将反规避执行进行到底

  发布时间:2012-04-23 10:20:22


    自从2011年以来,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及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立了活动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自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四项措施相继攻克了一些典型规避执行的案件,取得了较好战果,推动了该院执行工作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一、人财物重点倾斜,增强执行力量

    让胡路区法院院党组为执行局配齐配强精干力量,把执行经验丰富、年富力强、荣获“全国清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邢海东同志任命为执行局长,把两名第一学历均为法律本科的同志任命为执行局副局长,把通过公务员考试及公开选调的7名法官充实到执行局,使执行人员增至22人,占干警总数的21.8%,提高了执行队伍的战斗力。注重为执行局落实财力物力保障,配备了6台执行专用车,昼夜服务,并对油料、差旅费等办案费用全额报销,避免了对当事人勒、拿、卡、要、报现象。配备了记载执行工作进度的电子显示屏,督促激励干警加速办案。配备了专门的网络系统和专职的速录人员,充分发挥案件管理软件作用,实现了执行案件的规范化管理。

    二、立、审、执协调配合,减轻执行压力

    让胡路区法院把执行关口前移,在立案审判阶段就考虑为执行工作做好准备,奠定基础。在立案阶段,即向当事人送达“诉讼保全提示书”,鼓励当事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在审理阶段,要求法官正确引导当事人主张权利,及时对可能败诉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讼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措施,不给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机会。要求裁判事项的表述要清晰、具体,不能产生歧义,确保裁判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同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对所有民商事案件优先适用立案调解程序,立案调解中心年均调解结案2000件左右,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到82%;多做执行和解工作,执行和解率达到60%,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减轻了执行压力。

    三、裁、执、辅分权制衡,规范执行行为

    让胡路区法院在全市率先推行执行分权改革,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下设执行实施组、执行审查组、申诉信访组、司法辅助组、执行综合组。执行实施组负责全院案件的执行,并把法警队作为执行实施组的重要组成纳入执行中心统一管理,增加了执行强制力。执行审查组负责对执行依据、被执行财产的处理、对被执行主体的扩张性裁决以及强制措施的决定等进行审查,司法辅助组负责执行案件的评估、拍卖等执行辅助工作,执行综合组负责保管及发放执行款物,申诉信访组负责执行信访案件的审查处理。绘制了执行案件流程示意图,每组之间的衔接及期限均有明确规定,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系又相互监督的执行格局,促进了公正高效执行。

    四、督、查、考多措并举,提高执行绩效

    严格落实申请执行人联席会制度,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召开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主持的申请执行人联系会,申请执行人如认为执行法官有不廉洁、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形,均可参加,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要求执行员建立工作写实日记,对每起案件的简要案情,采取执行行为的地点、结果、见证人等如实记载,并由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签字。局领导根据工作写实每周一晨会时对进度慢的案件进行督促,加强了对案件进度的检查。制定了《案件质量评估奖惩办法》,根据该办法每月在执行大厅公开每名干警的执行质量、效率、效果等相关数据,加强了对执行绩效的考评,真正做到了凭数据看成绩,以实效论英雄。

    让胡路区法院涉嫌规避执行的案件共有18件,截至去年8月初,上述案件已全部攻克,执行到位金额200余万元。同时,专项活动的开展也推动了其他案件的执行,其他案件的执结率高达到81.25%,同期相比提升20%。今年,该院继续坚持反规避理念,严厉打击反规避行为,严惩老赖,将规避行为进行到底。2012年已经执结268件,其中执结涉嫌反规避案件十件左右,执结总标的达1000多万元,较好地保护申请执行人利益,捍卫了法律的权威。

责任编辑:付建国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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