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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青春作支点撑起神圣的法徽

  发布时间:2012-04-23 10:04:27


    虽然大学所学的专业是法律,但是为了就业,我却博览了大量的英语书籍,所以考到法院之前,我从事了英语老师、企业英语文员等相关工作。诚然这些工作都与法律没有太大的直接关系,但是在这些工作历程中,也有了不少的收获,那就是内心的成长趋于成熟,让我更加理性地看待社会、对待他人,并且有了更大的勇气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偶然的机会,让我与法律工作真正结了缘,2004年考入虎林法院,并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到法院工作以后,周围的好多亲朋好友都为我感到自豪,并对我说,在法院工作很正气,也一定很神气,吃的是国家黄粮,处理的全是违法犯罪之人,是在为民除恶,是正义的化身,绝对是一个崇高的职业、神圣的职业。我听后,只能付之一笑。因为法官是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审判人员,要想成为一名好的法官就应该有更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一颗为民之心。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是选择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与我常伴的是形形色色的案件,厚厚薄薄的案卷,大大小小的文字材料,没日没夜组织宣传报道,还有那麦穗、齿轮、华表和天平构成的神圣的法徽。同时,选择了这个职业,不仅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牢记宗旨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同时还要付得出更多的酸甜苦辣与艰辛。

    因为忠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那么就注定要用青春去描绘一幅拼搏与奋斗的人生画卷。在虎林市法院从事两年书记员工作后,因为事业的追求,为了法官身份的转换,我于2007年再次参加了公务员考试,以全省第四名的成绩考录到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主要从事审判辅助及政工工作;为寻求一个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我于2010年通过法官选调最终来到了闻名于全省的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主要从事宣传调研等文字性工作。在这几次角色的转变中,我努力去适用新环境,适用新的岗位,创新工作方式与方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后多次被鸡西市中级法院、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大庆市中级法院、省政法部门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干警、全省优秀法院工作者等称号。

    因为热爱,所以心生自豪。做自己热衷的事业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全力做好便是成就感的来源。作为新时期年轻的法官,作为新时期的基层法院的宣传战士,我更应该有一份职业的荣誉感,为荣誉而战,为荣誉而生,视荣誉高于一切,做辖区社会法治环境的坚定维护者、倡导者与战斗者。在平时的工作中,我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做好自己热衷的事业,努力把法治精神带到千家万户。

    因为热爱,所以坚守忠诚。忠诚于自己所从事的司法审判是对我们每一个法官政治立场的基本要求。哲学家康德曾说,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们内心深深的震动。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良好道德是哲人和先行者们思考和追寻的至高境界,同时也是我们法官的内在必修课。我们遵守法官职业道德不仅是司法规范的要求,更应当是内心对自己的基本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领会和积极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求实和创新的精神,坚持能动司法,争做人民群众的忠实仆人,全力践行好当前最高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现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法院繁荣发展和法治进程推进贡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

    因为热爱,所以奋斗不息。俗话说,兴趣与爱好是最好的老师。既然爱好并选择这一职业,就没有后悔的余地,就应该去不断学习,为之而奋斗不息。随着法律不断更新,社会矛盾不断凸显,这就迫切地需要我们强化学习,通过学习提高我们驾驭解决纠纷的能力。作为一名年轻法官的我,我将以一颗执着与平和的心坦然接受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挑战,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不断提升自己法律知识及文字功底,做一个活到老学到老的法官,做一个学习型的法官,做一个专业化的法官,做一个真正让人民满意、让领导放心的合格法官。

    对于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我的内心充满了激昂的热情和神圣的使命感。工作在“全国模范法院”的我,身边有好多法官们都是我的榜样,他们也许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丰功伟绩,但是他们却用最平凡、最真实的方式诠释着他们心中共同坚守的一个信念,那就是:公正、廉洁、为民。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时刻在鼓励着我不断地前进,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诚然,在综合科室工作的我,确实较少与当事人打交道,但是也同样在不断践行着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全力为辖区法治化进程尽自己最大之力。

    在今后的日子里,虽然我可能仍然只是一名最普通的法官,就像大海中的一滴水,但是因为有了那一滴水才会有广阔的海洋。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我就选择了忠诚,选择了责任,选择了清贫,选择了奉献,绝不后悔,永往直前,因为我愿用自己的青春作支点,撑起神圣的法徽。

责任编辑:付建国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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