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经过资格审查、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最终确定陈禹蒙、高海博、张欣宇、王永迪、王梓淞5名同志为拟录用聘用制人员人选。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反映。反映问题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59-658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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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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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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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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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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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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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禹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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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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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04********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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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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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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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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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24********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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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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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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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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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302********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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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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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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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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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24********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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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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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梓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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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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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0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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