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2024年度 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0:47:28
为了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均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的通知第十六条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人民陪审员2024年度参审案件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人民陪审员2024年度参审案件上限数为每人29件。
特此公告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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