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从2023年4月20日开始,对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第八巡察组主要受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信访接待截止于2023年5月17日。
接访地址: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一楼接访室
举报电话:0459—6585001,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寄信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八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63000。
特此公告。
中共大庆市委第八巡察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