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书记员8名(本院自聘,非省聘)
	(二)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需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2023届毕业生除外);
	7.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dqrhl.hljcour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完整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rqfyzzb@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8:30至2023年3月3日17:00。
	3.资格审核: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6日政治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三、考试
	考试形式和具体时间等官网下一步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9)6585016。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规范填写各项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方案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