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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8 08:00:31


   因审判工作需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根据上级法院关于考试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书记员3名、辅警1名、文员1名,详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大庆户籍或持有大庆居住证的常住居民;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7月至20047月间出生);

3.能够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聘用制书记员及文员岗位须具有法院工作经历,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辅警岗位需为男性、身高180cm以上、2022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治安学专业;

6. 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岗位需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辅警岗位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2022届毕业生除外);

7.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dqrhl.hljcour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完整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rqfyzzb@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27288:30202272917:00

3.资格审核:2022730日至202281日政治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及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5.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三、考试

1.考试(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

2.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专业技能测试。

1)聘用制书记员及文员岗位,加试打字技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需要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正确率达不到80/分钟的,视为打字技能测试不合格,取消笔试资格。

2)辅警岗位,加试体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为:


体能测试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须一次性完成,出现任何情况均不予补测),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5.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7.确定招聘对象。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招聘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作为招聘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

3.考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3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

4.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及省高院备案。

六、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须在考试当天下载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以备进入考点时查验。

2.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或体温大于37℃的,不得进入考点。

4.考生在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报名时应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96585016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规范填写各项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方案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职位表

     附件2: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冯宇航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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