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发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5 15:20:00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对部分执行案款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表)。请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执行款权利确认材料等资料联系本院,办理执行案款发放手续。逾期未联系发放的,本院将依法办理提存手续。相关费用由权利人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表:
联系人:王伟法官、王龙法官
联系电话:658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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