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利益无小事,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重拳出击,从申请执行到执行完毕仅用一天时间!
张某在某供电公司防护区内种植了树木,严重影响到电力安全,某供电公司要求其清除输电区内的种植树木,张某拒不同意。某供电公司将张某诉至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此案经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张某在五日内排除在原告防护区内种植树木对供电设施的妨害。判决生效后,因被告张某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向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王伟接到案件后,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但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执行法官王伟调查了解,最近因雨水较大,乡村小路非常泥泞,难以进入现场进行勘查。
2021年6月15日早7时许,执行法官王伟充分预估实际困难后,制定周密的执行预案,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执行现场进行勘查。执行法官王伟带领执行干警冒着雨,在深一脚浅一脚的泥泞小路上前行,艰难地完成了第一次现场勘查。
当日上午11时许,执行法官王伟带队与申请执行人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被执行人所在地。被执行人见到执行法官后,态度十分恶劣,拒不配合。执行法官王伟向被执行人充分释法明理,并告知其行为严重影响了供电公司的作业安全,同时告知被执行人若执意拒绝执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用电设施安全。最终,被执行人迫于法律震慑,态度缓和,同意清除输电区内的种植树木。
当日下午2时许,执行法官王伟带队第二次到达执行现场,经做申请执行人工作,申请执行人同意自行出设备、人员清除输电区的种植树木。执行法官王伟根据执行方案,带队维持现场秩序,并协助申请执行人于当日将案件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