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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及打字技能测试 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1 17:16:30


  根据《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安排,现将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的现场资格确认及打字技能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 

  (一)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报考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职位且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附件1)。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 

  (二)资格确认方式 

   现场资格确认是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812日(星期四)上午9时。

   2.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政治部706

   (四)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学历证明材料: 

   ①考生除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如学信网上查询不到考生学历信息,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军队院校、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毕业生,需提供在20218月底前取得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因疫情防控原因,考生需带手机扫龙江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必带材料都要有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请考生一定要提前复印齐全,现场提供。 

   二、打字技能测试 

   (一)时间:2021812日(星期四)下午14时,考生必须在1340分前到达现场。 

   (二)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政治部706

   (三)考生范围:报考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812日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四)考生应提供的相关材料: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打字技能测试的标准及方式:打字技能测试作为资格条件,需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80字及以上(含80字),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打字技能测试默认为键盘录入方式,不得使用语音输入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听录音打字,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时间为5分钟,一次性完成。考生安装的键盘为标准的台式电脑USB接口键盘,允许考生自带USB接口键盘参加考试。考生不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考试资格。禁止携带智能手表、手机等智能移动设备进入考场,发现携带并使用的按违纪处理。  

   三、防疫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高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或取消打字测试资格。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0459-6585016

     附件1: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名单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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