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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法》施行3周年|让区法院与人民陪审员开展座谈交流

发布时间:2021-04-06 15:20:38


为将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让群众参与到工作的各个环节,4月2日下午,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在八楼会议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3周年”主题活动交流会。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立伟出席会议,让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张忠国主持会议。


    会初,张忠国详细介绍了让区法院近一年来的人民陪审工作,并强调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在选任以来,积极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等方面的作用,为让区法院提升处理案件质效作出了巨大贡献。


    会中,人民陪审员杨明杰、张保安、王淑凡等同志先后发表意见,大家畅所欲言,就日常中积累的陪审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并对如何进一步参审议审提出了意见建议。为将座谈会交流效果发挥到极致,优秀人民陪审员杨明杰与大家开展了“做合格人民陪审员”的主题讲座,大家纷纷表示受益良多。


    会末,王立伟副院长表示:“这次座谈会上大家就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并针对进一步优化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通过今天的座谈能让让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工作始终干到实处、走在前列,再上一个新台阶。”受院党组和让区法院白景权院长委托,王立伟副院长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使命。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人民陪审员要找准定位,“只参与事实审理认定问题”,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又陪又审”。二是希望大家能够不断提升学习能力,熟练掌握陪审技能。希望大家都能成为优秀的人民陪审员,把学习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抓实抓好。要坚持从书本中学,要坚持从实践中学,多向有经验的法官请教,努力提高自己的陪审水平。三是希望大家能够继续牢固树立职业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对法官有违反法定程序或其他违法行为,可直接向法官提出纠正意见,也可以向本院领导反映,帮助法院和法官切实提升案件质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此次交流会,是让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的具体举措,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使让区法院人民陪审工作走向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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