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专程到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为让胡路区诉调对接•速裁中心送来一面锦旗,上书“促和谐为企解忧、和为贵精法巧调”,感谢让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董凤与诉调对接中心特邀调解员宋艳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据了解,某物业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欲起诉小区业主马某拖欠物业费8年合计13884.65元。立案庭收到起诉状后,董凤庭长认为该案件如进入诉讼,虽然能够解决双方争议,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更好化解双方的矛盾,因此,将该案分流至让胡路区诉调对接•速裁中心,由特邀调解员宋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特邀调解员宋艳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马某取得联系,起初被告不予配合,一直以身在哈尔滨为由拒绝到现场进行调解。宋艳在多次与被告的电话联系中,不断进行释法说理,马某终于克服抵触情绪来到诉调对接中心。在中心调解过程中,董凤庭长、特邀调解员宋艳与马某、物业公司一道核实欠付物业费金额,在董凤庭长与宋艳同志的耐心取证与细心核实下,发现马某在物业公司所述欠款期间有缴纳过部分服务费,帮助马某纠正物业公司提出的欠付物业费金额。 为让双方达成共识,董凤庭长与宋艳同志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与执着的敬业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从“法、理、情”角度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努力让双方缩小差距,经过6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共识,确定以4800元为最终欠付物业费金额。马某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缴纳欠款,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均对调解员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感谢。 一直以来,让胡路区诉调对接•速裁中心始终秉承让区法院“1243”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原则,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平公正依法调解”为宗旨,有效调解大量民商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节省了司法资源,促使纠纷通过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促进了辖区社会环境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