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连续3天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15名被告人的涉恶案件。对涉黑恶犯罪再出重拳,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这是一起以被告人张某为首的1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
自2010年4月起, 被告人张某依托其本人实际控制的某公司,在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多次采取“挂靠”方式参与工程招投标,期间张某为降低施工成本、缩短工期、获取更大利益,纠集团伙成员采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高利转贷、诈骗、行贿等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此起案件庭审持续3天,从7月13日至15日,每天除中午片刻休息外,庭审从上午9时至晚上9时。该恶势力犯罪案件由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张书琦任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张欣乐主审,刑庭审判员鞠胜楠共同组成合议庭。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之华、副检察长赵岩松、检察员李卓彬、李晓培、朱旋、王欣出庭支持公诉,15名被告人共聘请了16名律师出庭辩护。因受疫情影响,该案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15名被告人在大庆市看守所以远程视频方式受审。

该案审判长张书琦、主审法官张欣乐在庭审前对该案进行了充分的准备。该案15名被告人涉嫌11项罪名,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恶劣,在庭前会议,针对在开庭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都做了预案。在审判长张书琦的主持下,庭审活动严谨有序,每一个环节衔接得当,对被告人的每一起犯罪事实进行详细核实,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让区法院多方准备工作到位,在3天审理期间没有出现突发情况,庭审秩序良好,该案不但审判工作严谨有序,而且社会效果显著。
案件庭审时被告人家属及大量社会群众进行了旁听,庭审严格依法进行、规范有序、认证准确、驾驭娴熟,起到了震慑犯罪、打击黑恶势力、教育群众的良好社会效果。为今后审理涉恶案件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让区法院在疫情期间公开审理此起涉恶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表明了让区法院党组重拳出击、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下一步,让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坚决有力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洛大雨同志7月14日在深入让胡路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期间,专门到庭旁听了案件庭审情况,并要求让区法院必须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本案将在近期依法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