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从2020年6月15日开始,对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为期35天的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市委第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处理。
接访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街江汉路,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东侧204室。
举报电话:0459--5509003 18345907114;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
电子信箱:18345907114@163.com
寄信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大庆市政府后楼南门1605室市委第五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63002。
特此公告。
中共大庆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