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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光荣的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9-06-18 08:46:55


    2006年我从张家港市后塍高中(现在叫“崇真中学”)退休后,即被聘为张家港人民法院金港人民法庭的人民陪审员。许多朋友打电话来祝贺,让我欣喜不已。可是飘飘然不到一个月我就兴奋不再,因为我发现,“陪审”者不是那么好当的。

    新任陪审员岗前培训

    经过3年8次培训,我的人民陪审员角色素养才初步形成。每经过一次培训,就感觉提高一次。我终于弄明白了陪审员的角色“定位”。

    在我国,为什么要聘请没有专业文凭、法律知识又相对比较少的社会各阶层人员来担任“人民陪审员”呢?答案:一是体现司法民主,二是防止司法腐败,三是推动普法教育。

    对在庭审中长时间处于“听审”状态,我一度非常困惑。当时认为解决的办法,只有加强学习、钻研,使自己的法律知识丰富到能与法官“比肩”,审判能力也强大到可以独当一面。可是深入一想,这样的认识也经不起推敲——一旦人民陪审员达到与法官同质、同能的程度,人民陪审制度也就违背了初衷。

    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处于“听审”状态很正常,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该出手时就得出手,就是要“开口讲话”说出自己的不解和疑惑,这也是人民陪审员优良素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人民陪审员要敢于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哪怕讲出来的是一些肤浅的甚至幼稚的认知与感受。

    有次我与审判长共同审理一个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在“案情审理”的最后阶段,我讲了一通“长话”:为什么第一次的事故认定书会遗失?被告要求观看现场照片、摄像、笔录,为什么原告对被告的要求认为是“无理取闹”?

    宣布闭庭前,审判长一讲“需要复核现场照片、摄像、笔录”,原告代理人立马就失态大吼:“我抗议!”我走到原告代理人面前说:“你没有必要向审判长发火,你可以再看看庭审录像,是因为我提出了几个疑点,才促使审判长作出这样的决定!我是人民陪审员,庭审前没有与审判长交谈过什么,可以说连一句寒暄话也没有说。”听我这一说,原告代理人顿时“熄火”。

    如今的我,深知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神圣而且庄严,人民陪审员肩上的责任重大。我对“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的定位已经认识得比较清楚:不要与法官有太多的交集,恰恰相反,而是与法官有明显的异质、异能,属于质疑多多、探究不止的一类。

    为了记住我担任人民陪审员10年的光荣历史,我在2016年人民陪审员卸任后整理了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历史档案。我把这些档案放在一只家庭档案盒内,以供自己研究,也可以供学者探讨。这些档案资料有我撰写的陪审案例集,我制作的一本名叫《我是光荣的人民陪审员》的纪念册,以及4张奖状。《我是光荣的人民陪审员》内有我每一次参加培训活动的照片和听课资料的翻拍照片。4张奖状中,特别珍贵的一张是我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江苏省先进人民陪审员”的奖状。

    我要把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家庭档案盒好好保存,继续努力弘扬国家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设计的初衷,促使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得更加健康、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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