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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系公正 担当铸忠诚 ――让胡路法院张欣乐法官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9-09-26 15:22:22



    张欣乐,男,1974年3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二级法官,2009年考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被市中院、市政法委、区委授予“办案标兵”、“优秀干警”、“调解能手”等荣誉。他朴实无华、淡泊名利。像成熟的稻穗,俯首大地;像温润的璞玉,暗藏芳华。参加法院工作十年来,他先后在我院乘风法庭、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等多个岗位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坚守内心一片净土,默默奉献在审判、执行的一线。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7年来,累计办结了1400余起民事案件,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年来,办结刑事案件135件,无一错案被追责,无一有理访案件。从事执行工作以来,他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仅2018年度“基本解决执行难”会战中就结案459件,结案数量远超其他各组。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以无私奉献履行着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

    心系百姓,润物无声。十年法院生涯,张欣乐辗转多个工作岗位,有时仅仅是干了几个月,就又被抽调到其他更为急难险重的岗位。而他从没二话,更无怨言,像当年的解放军战士一样,“打起背包就出发,哪里需要哪安家”。基层法院面对的矛盾面广量多,成因复杂,处理起来繁琐劳心。多年基层审判实践与历练,使张欣乐除了具备扎实的审判功底,更有着丰富的群众调解经验,在民事审判中练就了一身矛盾化解的水磨功夫。他细心体会当事人心理,见微知著,听得懂案情背后的故事。经他手调解的案件,鲜有矛盾复发的可能。有一次,居住在让区的两位买断工人因为遛狗发生矛盾,两人因500元的赔偿争执不休,恶语相向直至引发肢体冲突,原告遂以健康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原告年过六旬,咄咄逼人的气势让合议庭中其他法官苦不堪言。如此情况下,其他法官更倾向于以判决结案。但张欣乐考虑到两位当事人年事已高,又系多年邻里,简单判决会在他们中间留下一个难解的心结,遂决定宁可自己多费功夫,也要解开二人心中的疙瘩。于是他主动找到原告,耐心倾听他的诉说。他诚挚的态度感动了原告,原告渐渐开始信任法官,在张欣乐的不懈努力下,原告与被告于两天后达成庭外和解,原告最终撤回起诉,并表示“我就服张法官”。近两年来,张欣乐民事案件年均结案300件左右,结案率98%以上,无一矛盾激化引发上访案件。

    锐意进取,勇挑重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开展以来,让胡路法院的执行工作压力巨大,2018年7月,张欣乐因为出色的工作表现与坚韧忍不拔的工作劲头,被抽调至执行局工作。岗位的变动、角色的转换以及工作的紧迫,让张欣乐倍感肩上担子的重量。“他常说,“执行工作就得努力做到‘四勤’,即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为此,他的案头总是整齐摆放着各种法律书籍,时刻抓紧点滴时间为自己“充电”,即使是执行路上短短的几十分钟,也要抽空看上几页书。每每遇到不懂的问题,他都要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不厌其烦,直到学深弄懂为止。

    在法院,总有那么一批案件复杂棘手。而在市中院领导和同事眼中,刚到执行局不久张欣乐俨然已经是一个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高手”。他所负责承办的执行衍生案件,就包括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执行信访以及其他执行审查类案件。尤其是,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件,审查处理时间短,涉及法律关系广泛,适用法律疑难复杂,处理难度比较大,必要时还需要调查取证、组织听证。为此,每面临一个复杂案件,张欣乐都会极力吃透相关法律规定,深刻领会立法目的、理解法律精神,搜寻类似案例,形成详尽审查报告,提交合议庭及时合议。

    执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当事人不理解甚至不理智的行为,但他始终保持着冷静。无论碰到什么类型的当事人,他都坚信:办案中只要坚持做到公正廉明、心正身正,就能耳根硬、腰杆直,就能不屈权势,不怕邪恶,不受干扰,公正为民。

    审慎细致,确保铁案。张欣乐总说,刑事审判工作事关当事人的自由荣辱,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他在工作中,除了与同事们进行讨论,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向年长的同志学,向年轻的同志学,向能翻阅到的卷宗学习。他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将理论知识学以致用,着力提升自身办案能力。多年来,他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全部达到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在办理被告人常某诈骗一案时,他通过认真阅卷、仔细庭审,对公诉机关的定性产生了疑问。检察院指控,2015年3月至5月,被告人常某在被害人家中,利用“结姻缘”的封建迷信,以“调包”手段分五次骗取被害人刘某人民币9万元。故按照诈骗罪诉至我院。张欣乐仔细分析后认为,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在于被告人是否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本案中,被告人虽诱骗被害人将人民币置于冥器中,并让其到其他房间去烧香,但其获取被害人款项的手段是将放入冥器内的人民币以冥币替换,并用胶带将冥器缠绕,致使旁人无法看到冥器内的情况,从而实现盗取的目的。故他坚持该案应以盗窃定罪量刑。经过他细致的剖析,合议庭其他成员采纳了他的意见,从而使该案避免定性错误,顺利审结。

    心存感恩,笑对困境。2016年7月,张欣乐母亲重病,面对繁重的审判工作,他没有向党组和领导提出要求特殊照顾,而是选择了默默奉献、任劳任怨,年终结案之时,他结案数量及案件质效指标均在平均线之上,他宁可身心俱疲,也不会选择拖民商事审判整体工作的“后腿”。“

    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上的困境,张欣乐都坦然面对,他珍惜并感恩现在拥有的亲情、友情、同事情,尽全力付出与回报。张欣乐父亲年事已高,时常住院。母亲在世时常年患病,需要照顾和陪伴,除却工作,张欣乐的日常只剩陪伴二老,对于两位老人来说,当时的他就是一整个家。为了更好的照料母亲,当时的张欣乐一直未考虑过婚姻问题,他拒绝了亲朋好友的好意介绍,并非不是不想寻找缘分,只因“不想拖累未来的她”。母亲重病之后,治疗费用几乎全部自费,入不敷出,他没有请护工,也从不向任何人求助。他选择一人独自承受,因为他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很多好友和同事只记得他时常对人淡淡的笑,却对当时他的困境毫不知情。在张欣乐母亲的最后时光里,他选择了静静的陪伴直至母亲离世,而张欣乐也因长期劳累,整整瘦了20多斤,整个人消瘦得不成样子。短暂休整之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他,一如既往的平淡,他把对母亲的思念埋在心底,化成良知去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

    两袖清风,坚守底线。“人到无求品自高”。张欣乐深知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要时刻保持着公平、公正,哪怕是一丝折扣,都会有损法律的权威性。“公生明,廉生威”,案件好办,人情难挡。因此,他时刻都不放松自己的思想修养,坚持廉洁自律,秉公办案,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动、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邪恶所惧,坚决不让胸前的天平受到任何玷污。张欣乐法律之内求正义,法律之外重情理,以 “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扶助弱小,以 “耐心”化解顾虑,树立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法官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为人质朴、低调谦和、与人为善,是群众口中的好官、同事身边的挚友、父母眼里的孝子,平平淡淡的片段,汇聚成一个又一个缩影,虽没有感天动地的大事,但却于平凡之中尽显当代法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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