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庄严肃穆的法庭再次响起法槌声,针对李某等7人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接受审判,部分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以及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宣判。
2015年初开始,被告人李某非法从事放贷业务,多次纠集其他被告人骗取他人财物,并对被害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方式,迫使被害人支付非法债务, 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三年十个月至十九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七万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向被害人退赔返赃。宣判后,7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强化组织保障,从严从快审理。对黑恶势力犯罪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展现了让胡路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鲜明态度与坚定决心。(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