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位于大庆油田核心区,1980年建院,内设12个庭科室局队和3个派出法庭,在编干警109人,年均审理各类案件1万余件。
近年来,让胡路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确立了“求高、创新、务实、为民”的工作思路,坚持大庆精神建班子,铁人精神带队伍,改革创新强审判,从严管理树形象,呈现出队伍向上、审判规范、管理科学、服务优质、充满活力、争创一流的时代特色。2002年以来在全市法院目标考评中连年排名第一,先后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标兵单位、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廉政建设工程示范单位、全市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等140余项荣誉,荣立集体一等功,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大庆市中级法院和让胡路区委先后两次做出“开展向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学习”的决定。2011年4月11日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全国模范法院”的光荣称号,并于6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委在大庆市时代广场时代中心联合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了让胡路区法院荣获2011年度全国模范法院的光荣称号。
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
让胡路法院位于全国最大的石油、石化能源基地——大庆油田机关所在地,辖区大型石油石化企业100余家。他们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创建百年油田”的奋斗目标,坚持把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惩防结合,着力构建平安社会环境。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围绕“平安大庆”建设,重点打击盗抢油田物资和危害油田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五年来,共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193件,判决有罪人犯2923人,重刑面达到13%。依法惩治了郭某某等5起黑恶性质犯罪,营造了平安的社会环境。依法审理了罗某贪污等一批职务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的案件,通过判决没收财产、追缴赃款赃物,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元。对过失犯罪、侵财犯罪等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案件,坚持依法从轻判处,更加有利于犯罪分子改造。五年来,判处非监禁刑1071人,占人犯总数的36%,通过强化判后回访,无一重新犯罪。成立了少年法庭,开展圆桌式审判,把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延伸到家庭、学校和社区。五年来,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5人,判处非监禁刑128人。通过积极主动与社会各界沟通协调,帮助46人重新就业,16人回校读书,8人考取了大学。通过积极配合全区政法机关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先后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打黑除恶先进集体”和“全省模范少年法庭”。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创建稳定发展环境。为增强服务油田的主动性、超前性、有效性,制定了《服务“创建百年油田”21项工作措施》,建立了与辖区石油石化企业联席会制度,定期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年来,通过行使审判职能和提供法律服务使油田企业避免经济损失7亿多元。先后依法妥善处理了经济开发区用地拆迁案、油田热网改造工程案、石油设计院3000亩土地纠纷案等多起群体诉讼案件。在全市“三城联创”(即创建全国卫生城、文明城和环保模范城)过程中,依法处理非诉执行案件4326件,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零事故,为市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初,大庆某油田公司因解聘2万余名外雇工人,导致部分人员集体进京上访,让区法院主动介入,及时提出《关于妥善处理劳动纠纷的司法建议》,促使油公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了这起群体性事件扩大。中央候补委员、时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玉普说:“让胡路法院上门服务的举动深深感染了我们,你们中肯、及时的司法建议是对“创建百年油田”最大的支持。”
三是坚持调判结合,努力营造和谐法治环境。坚持以和谐的思想指导审判,以和谐的方法开展审判,以和谐的标准衡量审判。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指导方针,推行了“三调解”、“三必调”工作方法,即庭前调解中心调解,庭中承办法官调解,庭后分管院长和庭长调解;矛盾易激化案件必调,集团诉讼案件必调,有上访苗头案件必调,全面加强案件调解工作。五年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6%,无被害人因民事赔偿不到位而上访。通过加大对执行案件的调解力度,案件执行和解率达到40%以上,执行案件结案率97.36%,执行到位率85.99%。在马某等166户业主申请执行某物业公司供热水案中,更换管线费用需1200多万元,如强制执行,企业将破产,326名员工将面临失业。院里先后召开8次协调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避免了企业破产职工失业,又保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通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有效降低了信访案件的发生,连续8年实现了“无越级有理到省进京访”,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二、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最高追求
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全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推行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亲民新举措,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一是推行便民诉讼,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立案程序集约化,审理时限固定化,法庭服务优质化。新建了1000平方米的立案大厅,开通了“立案绿色通道”,实行集咨询、诉状打印、立案、分案、排期、送达、保全、收费、信访听证于一体的“一条龙”立案方式,立一起普通案件只需20分钟,所有案件均做到了当日立案、当日排期、当日确定主审法官、当日送达开庭传票,并主动向当事人送达保全提示、申请调取证据提示、诉讼风险提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申请保全案件做到当天申请,当天保全,解决了当事人诉讼难的问题,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严格审限、制限监督,从根本上杜绝了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五年来,无一超审限案件。三个派出法庭实行了预约立案、上门开庭、双休日办案、巡回开庭活动,并在边远地区设置便民联系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是推行调解结案,追求案结事了。制定了《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规定》、《立案调解中心运行规则》、《立案疏导制度》等指导性文件,把司法调解和释法析理贯穿审判工作始终,建立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企业组织调解的调解联动机制。对矛盾易激化、社会敏感性强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到街道、社区、企业等组织进行案外调解。五年来,通过调解联动机制,妥善处理纠纷336起。通过加强诉讼外调解,近三年受案数以3%的速度下降,缓解了法院的诉讼压力。为推进调解工作,成立了立案调解中心,对所有民商事案件优先进行立案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达成协议,从立案到制发裁判文书仅需30分钟。五年来,有7000余起案件在立案调解中心结案,无一反悔、无一申诉、无一上访,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办案目标。
三是推行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五年来,对弱势群体指定援助律师132次,依法保障了其诉讼权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24万元,避免了没钱打不起官司的问题。本着解决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为出发点,专门成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干警人均每月捐出目标奖60元,五年来累计捐款24.5万元,对判决利益不能实现且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予以必要的司法救助。同时,为特困群众申请司法救济金280余万元,共救助弱势群众127人。为提高对弱势群体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立案时即送达“申请调取证据提示”,指导举证,举证困难的,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避免了有理打不赢官司的问题,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坚持把从严管理作为提升形象的有效手段
始终坚持从严治院不放松,不断深化法院内部管理,做到行有标准、管有出处、考有依据、评有等级,从每一天、每一件事、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人抓起,实行“无缝隙”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深化从严管理。把制度建设作为从严治院的首要环节,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建立了司法业务、队伍、政务管理体系。在业务管理上,制定了从包括立案、审判、执行、案件评查等29项流程操作规程。在队伍管理上,制定了干警业绩考评、惩处严重违纪干警若干规定、约束法官业外活动等55项规定。在政务管理上,制定了涵盖财务、后勤、办公等在内的38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起案都有人抓有人管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管理格局。为提升管理效率,研发了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内部管理、表彰奖励、宣传调研等8项内容的干警业绩考评系统。案件上诉率、重审改判率、信访发生率等审判数据以及庭审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都实现了网络监控、自动统计,各项考核数据随时计入干警业绩考评电子档案,实现了干警业绩考评的网络化、信息化。
二是强化业绩考评,严格兑现奖惩。针对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警定岗位、给待遇、论惩处的重要依据,制定了《法院业绩考评细则》,明确了考评方法,量化了考评指标,实行了严格排序,确定了奖惩规则,规定了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和法官助理的各自权限、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建立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三级考评排序机制,实行日考核、周公示、月奖惩,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在落实奖惩上,院班子坚持说了算、定了办,绝不搞下不为例。五年来,开展考评排序10次,有30名排序在前的干警受到通令嘉奖,6名被提拔为中层领导干部,10人次因排序靠后被通报批评,4人被取消目标奖。大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阮殿龙同志称赞“让区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是一笔财富,对全市政法系统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三是建立通报机制,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着手,常抓不懈,多措并举,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制定了目标管理考评、卷宗质量查评、信访案件通报、流程落实通报、调研宣传通报、质量差错案件通报、上诉及再审通报、违法违纪通报等8项通报机制。五年来,共印发工作通报428期,通报问题786个,扣发责任人目标考评奖35700元。同时,为强化法院日常管理,在立案大厅设置了院长值周室,除接待群众来访外,主要任务就是检查全院干警的服务态度、审判行为、办公秩序等纪律作风问题,每周五制发“院长值周通报”,并在法院电子屏幕上向全院干警和群众公开曝光,提升了干警的遵章守纪意识。在廉政建设上,结合“零违纪”活动和落实“五条禁令”,每年开展廉政宣誓活动,重要节日给干警家属邮寄《家庭助廉信》。全院连续五年无错案、无超审限案件、无违法违纪问题。
四、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保障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环节来抓,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开展业务培训、注重典型培养来提升素质,转变风气,培育了一支过硬的司法审判队伍。
一是抓班子建设,打造坚强核心。每周五院领导班子都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了《班子成员责任分工落实制度》,年初签订责任状,将工作指标落实到人,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既抓案件又抓队伍。月初对重点工作实行督办,月末对分管工作进行排序,年终评选 “优秀院领导”。在廉政上,院班子敢于叫响“向我看齐,向党组看齐”的口号,为全院干警做出了表率。在班子中形成了高标准、高起点,争排头、创一流的良好工作氛围。审判流程改革经验在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立案调解经验在全国法院立案工作会议上交流,规范化管理经验在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信访工作会议上交流。法院班子连续三年被中院党组评为“四好班子”。区委书记评价,“法院党组是一支有朝气、能攻坚啃硬的“铁人”式班子,是全区党政机关的一面旗帜”。
二是抓素质提高,增强司法能力。坚持把素质教育放到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先后开展了“司法理念大家谈”、“服务大局油田行”、“学铁人,争当新时期好法官”等活动,使干警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立了“吉林大学让胡路区法院法官培训班”,五年来,集中授课96次,选派82人次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开展疑难案件研讨32次,法律文书展评21次,庭审能力考评5次,评选优秀法官50人次。与大庆师范学院建立了调研合作机制,组建了5个调研课题研讨组,先后完成调研成果18项,系统提升了干警的法学理论水平和驾驭庭审的能力。目前,全院一线法官全部达到法律本科学历,23人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在职读研,47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是抓典型培养,树立良好风气。坚持主要工作有评比,重要任务有嘉奖,每年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年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营造了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继“新时期好法官”顾双彦、全国优秀法庭乘风法庭之后,又涌现出了以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巾帼建功文明岗”民一庭和省级劳动模范赵亮为代表的不同层面的集体和个人先进典型群体。在用人上,坚持不看人情看能力、不看背景看人品、不看资历看业绩。近年来三次干部调整,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形式使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警走上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岗位。目前,全院15个庭室全部荣立过三等功,乘风法庭荣立一等功,9个庭室受到过国家和省级表彰。在109名干警中,有68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有9个庭室和12名个人受到过国家和省级表彰,有46人荣立三等功,1人荣立二等功,5人提拔到处级以上领导岗位,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面对年均超万起案件的巨大压力,全院干警身在大庆学铁人,困难面前不低头,压力面前不退缩,审好案件创一流,起早贪晚,加班加点,向精神要效率,与时间去挑战,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每名干警全都是满负荷运转,超负荷工作,基本无双休日和节假日,圆满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为维护辖区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内在动力
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结合院情实际,遵循审判规律,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促进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使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的成果,法院工作实现了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创新发展。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建立了审辅分离机制,成立了“司法辅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能,把案件送达、保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拍卖对外委托及卷宗装订五项工作,统一由“司法辅助中心”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建立起“大辅助”的工作格局。提高了送达效率,保证了按时开庭,提高了卷宗质量,达到了“书本化”标准。减轻了审判压力,提高了辅助效率,促进了司法公正。使送达不出去、保全不及时、调查取证慢、鉴定时间长等曾经长期困扰法院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目前,全院 90%以上的案件3天内送达,按排期开庭率100%,鉴定评估拍卖时限大幅缩短,案件平均审限缩短至27.4天,审限内结案率始终保持100%。为解决审判人员业务素质不均衡的问题,建立了专业合议庭,普通案件采取微机自动分案,集团诉讼、破产、劳动争议、建筑工程等类型案件采取在相关专业合议庭内分案,既培养了专家型法官,又保证了案件质量。
二是规范流程管理,改革审判运行机制。建立了符合院情、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体系,把整个审判流程分解为立案、分案、排期、送达、保全、立案调解、审理、执行、信访听证、卷宗装订、案件查评、归档等十二个环节,每个环节均由专人操作。同时,研发了案件管理系统,作为审判流程运行载体,建成了审判流程远程操作系统,实现了派出法庭与院内业务庭审判流程的同步和统一。全院案件从立案、分案、审判到执行各环节的所有信息都是网上流转、阳光操作。庭长对本庭、院长对全院的案件随时进行网上查询和监督,发现问题即时提出纠正意见,实现了审判工作的网络化、规范化、自动化管理。在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上,最高院司法改革办领导评价:“让胡路法院的案件审判流程不仅科学的建了起来,更为重要的是顺畅的流了起来,有效的管了起来,具有重要推广价值。”
三是强化案件查评,完善审判监督机制。为强化审判监督,推行了当事人评价法官制度,建立了以立案、庭审、审限制限、重点诉讼活动监督及月审月结月查评、重审改判案件查评为主要内容的“四监督两查评”审判工作监督体系。为提高案件质量,降低案件上诉率和更审改判率,实行了“上诉案件复核制度”,案件上诉前,审监庭先行复核,发现本院判决可能错误的,依照院长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为强化重点案件监督,刑事审判制定了“廉政告知制度”,由纪检组和审监庭人员负责向被告人或其家属做案情及量刑解析,实现了刑事审判在阳光下运行。执行工作建立了“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制度”,申请执行人面对面监督执行工作,有效提高了执行速度。为强化审判效果的监督,制定了《案件质量评估奖惩办法》,对出现超审限、超执限案件,上诉率、重审改判率、信访发生率达到规定警戒线的干警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调离审判岗位。通过严格的监督查评措施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全院五年来案件上诉率平均3.3% ,重审改判率平均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