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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区法院副院长张书琦开庭审理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5-07 15:46:24


 

   2019年4月29日,让区法院副院长张书琦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等四人人恶势力犯罪案件。2015年初开始,被告人李某多次纠集杨某、段某、霍某,以行驶“两委”监管职权为由,多次实施强拿硬要财物,肆意损毁他人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李某还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大量社会群众及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的学生旁听了庭审。

该案庭审从4月29日上午9时到晚上18时,只在中午有短时间休庭,让区检察院检察员孙学财、丁宁出庭支持公诉。合议庭成员开庭前认真阅读案卷,熟悉案情。庭审中,审判长有条不紊把握庭审节奏,对被告人的每一起犯罪事实进行详细核实,控辩双方经过充分论辩,在大量确实充分证据的证实下,面对事实和法律,四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由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该案择期宣判。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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