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让胡路区法院在市委、区委的领导下,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激发让区法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基层化、经常化、行动化,为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化龙江强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创新机制,激发创先争优的强劲动力。我院牢牢把握创先争优活动是基层党建的经常性工作这一特点,探索建立了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动力机制。一是扎实开展司法为民承诺活动。承诺事项要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重点体现如何化解社会矛盾、如何落实为民措施上,通过党员大会、支部会议、总支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报刊、网络等形式公布,并要求各支部和党员要认真履行承诺。二是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围绕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党员情况以及公开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来开展。保证民主评议每年按时进行并坚持按照确定方案、公开述职、组织评议、公开结果四个步骤,采取会议现场评议方式进行,评议结果以通报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三是探索开放互动的群众推优机制。我院广泛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党员”群众推荐评选活动,发动群众力量,推举身边的党员先锋。通过以上措施,促进我院党总支、各支部积极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同时加强我院党员干警自加压力激发内在动力,在工作中立足岗位比奉献,埋头苦干比业绩,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创新载体,搭建经常性发挥作用平台。我院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五包五促”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星级党组织、星级党员评定、党员承诺制、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创争载体结合起来,把成效体现到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上来。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巩固全国模范法院成果,克服骄傲自满情绪,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司法审判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调解型法官”、“案件质量评比”、“庭审能力考评”等活动,激发了全体党员干警的工作热情,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审判人才,形成了你追我赶、干事兴业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使创先争优活动切实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
创新举措,拓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渠道。让胡路区法院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开展联系点活动与争创活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相结合,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将为民司法的宗旨和原则落实到工作实处,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坚持立案程序集约化,审理时限固定化,法庭服务优质化。建立了500平方米的立案大厅,开通了“立案绿色通道”,实行集咨询、诉状打印、立案、分案、排期、送达、保全、收费、信访听证于一体的“一条龙”立案方式,立一起普通案件只需20分钟,所有案件均做到了当日立案、当日排期、当日确定主审法官、当日送达开庭传票,并主动向当事人送达保全提示、申请调取证据提示、诉讼风险提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二是派出法庭创建了“四庭一会一点”司法工作模式,即“移动法庭”、“巡回法庭”、“夜间法庭”、“社区法庭”、“家庭建设研究会”,并且我院的党员干警坚持深入各社区、各牧场及各街道,走到群众中间,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并向他们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在偏远的星火、红骥牧场建立了“便民服务点”。派出法庭的这些典型做法获得了辖区百姓的赞誉,曾多次在全省民商事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