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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拓宽渠道巧执行 证券变现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8-06-15 14:15:14



2018年6月,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干警赵旭光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上书“攻克执行难案 彰显法律权威”。送锦旗的人名叫邵某,他表示多亏有执行员不放弃、尽职责的敬业精神,他的这起案件才能执行完毕。

案件回顾

申请执行人邵某,男,1983年生人,住让胡路区某小区。

被执行人陈某,女,1982年生人,住让胡路区某小区。

邵某与陈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陈某给付邵某购房款人民币3万余元。邵某于2018年初向让胡路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陈某名下房产,鉴于房产上有抵押贷款,执行员从执行成本上考虑建议暂时不宜评估拍卖,邵某表示同意。除此外,法院并未查到陈某名下有其他财产。执行员一行人多次去陈某住处,陈某家房门紧锁,从物业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陈某家的水电费几个月没变化,推断家里长久无人居住。

案件至此似乎停滞,但执行员没有放弃,每次外出线下查控时都会带着案件卷宗查查陈某。2018年执行员发现陈某名下有证券,金额足以支付本案。经过数次沟通,协助单位终于帮助把陈某名下证券变现汇入法院账户,案款到账后,执行员第一时间将案款支付给邵某,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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