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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雷霆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代号为“雷霆行动”的集中执行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国、省、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落实省法院石院长关于执行工作的要求,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推进诚信大庆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确保“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完成。

二、打击范围

本次行动重点打击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法限制消费令的;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拘留一批、曝光一批、移送一批的制裁措施。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执行效果,我院成立行动指挥领导小组。

总 指 挥:白景权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总指挥:宋玉庆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

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张明龙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

副主任:张欣乐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王洪宇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宣传员:崔会会

  员:执行局、法警队全体干警

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指导、情况汇总等。联络员:裴博磊,联系电话:5202110

四、行动流程

(一)准备阶段。执行局各实施团队于530日前将准备在此次行动中将要查办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报送到指挥办。同时,各实施团队将报送的案件的被执行人分区块、分时间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61日开始,按照实施方案集中执行局、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对列入查办范围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查找,对不能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进行拘留、曝光,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坚决移送。

(三)汇总阶段。活动结束,指挥办将本次活动的成果进行汇总,上报院党组和中院执行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承办法官要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准确摸排被执行人的各种线索,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务求实效。在行动过程中,要规范着装,语言表达要法言法语。对现场可能出现各种情况要有合理预判,果断采取措施,对抗拒执法被执行人坚决予以打击。对妨碍执行的案外人要做好疏导工作,对进行疏导后仍妨碍执行的坚决采取措施。

(二)日日总结,查漏补缺

做到每日下午总结当日集中执行情况,将图片、视频、案例汇总。各实施团队以法官为中心,每晚总结当日成绩和不足,并对明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通过总结,认清活动不足,为下一步调整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积极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利用网站、微信、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持续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震慑力。要通过宣传树立执行法官的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宣传执行不能,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执行难。

                             2018年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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